玉门经济开发区煤炭物流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监理
全部类型甘肃酒泉2025年03月21日
玉门经济开发区煤炭物流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监理招标公告
玉门经济开发区煤炭物流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监理,经玉门市****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玉门经济开发区煤炭物流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监理
2、建设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3、建设地点:玉门市军垦站南侧拟建玉门公铁联运智能物流园内北侧(二期)地块。
4、建设规模:玉门经济开发区****
具体工程量及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各专业施工图纸。
5、建设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总工期:90天
6、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不划分标段。
二、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
三、资金来源:政府投资、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债券资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国家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本项目各专业人员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上岗证,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企业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期间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及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拟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社保花名册),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本次开评标推行承诺制。投标人对所有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记入失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五、投标人须知
1、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企业需先在新版酒泉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用户注册菜单中进行注册方可参与;注册成功后投标企业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并下载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http:****》。
2、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系统” (http:****: ****。
3、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使用“电子标书制作工具”。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递交方法
1、招标文件获取方法:请投标企业于****18时00分至****18时00分 在 酒 泉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http:****”)。
2、管理机构人员信息登记表递交: 投标信息登记表由各投标人自行打印并加盖公章,确认无误后装入投标文件内。
七、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时间:****9时00分
2、地点:本项目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可在单位通过网络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递交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将 在 酒 泉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 http:****/ ) 、 玉 门 市 人 民 政 府 网(http:****。
九、注意事项:
1、本次招标为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按要求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中。
2、为满足不见面开标的正常进行,各投标企业须在开标会议前做好网络和电子设备的调试,因各企业自身的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开标会议。
3、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线上开标人员必须为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对线上开标流程予以确认。
4、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的投标文件,建设单位将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玉门市新市区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玉门市招投标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 转 A005 窗口/****
地址:玉门市新市区玉门市民中心三楼
交易中心: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门市分中心
地 址:玉门市新市区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玉门市****
联 系 人: 杨丽君
电 话:****
****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本人以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
本企业在参加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责任和义务。
2.保证提供的资质、证照、人员证件、社保证明、业绩等相关信息真实有效。(需对提供的电子版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无在建项目或在建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
5.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分包。
6.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8.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9.疫情期间,我单位制定有效疫情防控措施。
10.我单位在中标公示期间积极响应及配合甲方的工作,将投标所用的资质、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提供给甲方核对。
11.我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或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
监理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
年 月 日
| 监理企业名称 | (盖章) | 联系人 | ||||||
| 企业地址 | 联系电话 | |||||||
| 企业资质等级 | 资质证书编号 | 年检结果 |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经济性质 | 年检结果 | ||||||
| 法定代表人 | 职务 | 职称 | ||||||
| 投标报名备案人(授权委托人) | 职务 | 职称 | ||||||
| 企业人员概况 | 总人数 | 人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人 | ||||
| 管理人员 | 人 | 其他人员 | 人 | |||||
| 本项目技术负责人 | 职务 | 职称 | ||||||
| 本项目总监理 工程师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注册编号 | 主要监理工作年限 | |||
| 用于本项目的 监理人员 | 姓名 | 职称 | 资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专业 | |||
注:投标人须填写完整在投标文件内装订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