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级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谷天地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2025年道路断板维修工程的变更公告
全部类型浙江嘉兴2025年03月21日
国家级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
第01号补遗书
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资料(5)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及应附资料。年份:自****以来,“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从“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中打印的含有该系统水印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中未体现资格审查或加分业绩所需相关信息的,还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或项目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上述资料中的施工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以下情形除外:(1)施工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但需提供法定部门的批准材料。(2)/ 。”修改为:“年份:自****以来,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1)中标通知书扫描件;(2)合同协议书扫描件;(3)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或发包人或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工程规模解释顺序为:质量证明文明、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上述资料均未体现工程规模、技术标准、主要工程内容的,必须附项目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上述资料中的施工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以下情形除外:(1)施工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但需提供法定部门的批准材料。(2) / 。”
3、招标文件“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自****(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完成一个相关类似工程的施工;”修改为:“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自****(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完成一个相关类似工程的施工;”4、如招标文件中内容与本补遗书内容有冲突,均以本补遗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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