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道路维修改造工程材料4包29包(二次公告)
全部类型辽宁沈阳2025年03月20日
2025年道路维修改造工程材料 4包 29包(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
一、招标条件
本 2025年道路维修改造工程材料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5年道路维修改造工程材料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4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4)道路地面砖; (029)钢板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4道路地面砖)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七、其他;
(029钢板桩)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七、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年 03月 20日 09时 00分到 2025年 03月 27日 16时 00分
获取方式:详见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04月 10日 13时 30分
递交方式: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沈阳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 04月 10日 13时 30分
开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沈阳市****
七、其他
项目概况
2025年道路维修改造工程材料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点击登录查看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 4月 10日 13点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2025年道路维修改造工程材料
3.采购需求:本项目可兼投兼中,招标以单价形式招标,甲方不保证中标单位实际发生量。中标单位实际发生量需根据甲方工程实际需求决定。中标单位需具备一定垫付资金能力。投标人对所投包内内容必须全部响应,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包号 | 项目 | 备注 |
|---|---|---|
| 4 | 道路地面砖 | |
| 29 | 钢板桩 |
4.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 1年。
5.付款方式:根据财务情况支付费用,不排除以物顶账形式结算。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各包组均应提供产品合格证或检验报告(不包含 16、黑色沥青、水稳运输车辆租赁 26、宣传标语、宣传画 33.定点加油 34.叉车租赁)
注: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
3)隶属同一集团下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 3月 20日至 2025年 3月 2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9:0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沈阳市****
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有两种方式供投标人自行选择,①线上领取:将符合资格要求的资料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并电话告知,否则视为未收到相关资料不予处理,报名不成功,资料合格后即可领取文件;②将符合资格要求的资料送至沈阳市****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 4月 10日 13点 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日)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沈阳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垫付资金能力承诺书。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沈阳市****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沈阳市****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126.com
开户行:阜新银行沈阳沈河支行
账户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1**** 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健、王志鹏、李健松
电 话:****
注: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具体内容以网站公告为准,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沈阳市****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沈阳市****
联 系 人: 王健、王志鹏、李健松
电 话: ****
电子邮件: ****@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