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江西瑞昌六二一四医院等4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全部类型江西九江2025年03月15日
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江西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医保字﹝2023﹞25号)有关规定,以下4家医药机构主动提出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经审核,同意解除协议,现予公告。
1、江西瑞昌六二一四医院
2、赛湖农场桃园林村卫生所
3、江西五洲康连锁大药房有限公司瑞昌财富春天店
4、江西五洲康连锁大药房有限公司瑞昌市府花园店
点击登录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