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广东清远连山建成区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四期)-戏水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pdf
全部类型广东清远2025年03月14日
递交时间:**** 12:07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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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18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广东清远连山建成区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四期)-戏水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01号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对广东清远连山建成区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四期)-戏水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对项目“招标公告”作以下更正: 1、招标公告原文: 计划总工期为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25日历天,施工工期40日历天。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始到提交完善的设计成果之日止,施工工期计算从承包人收到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不含竣工验收后办理备案手续所需时间。 现更正为: 计划总工期为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40日历天,施工工期325日历天。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始到提交完善的设计成果之日止,施工工期计算从承包人收到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不含竣工验收后办理备案手续所需时间。 注:除以上内容作出更正、澄清,其他内容不变。若更正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优先阅读本公告的内容。招标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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