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陇南工务段兰渝线K489+300-K489+600排水不良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甘肃陇南2025年03月13日
点击登录查看兰渝线K489+300-K489+600排水不良整治项目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兰渝线K489+300-K489+600排水不良整治项目,已由《成本(项目)预算待下达通知单》(财预通〔2025〕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使用集团公司成本预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陇南工务段,已具备招标条件,委托点击登录查看进行招标,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兰渝线K489+300-K489+600排水不良整治项目。
2.2工程地点:兰渝线K489+300-K489+600。
2.3工程规模:
| 序号 | 工程量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 1 | 拆除水毁既有铺砌 | 立方米 | 200 |
| 2 | C25混凝土铺砌 | 立方米 | 200 |
| 3 | 垂裙挖石方 | 立方米 | 8.2 |
| 4 | C25混凝土垂裙 | 立方米 | 8.2 |
2.4 建设工期:计划工期30天,****至****。
2.5标段划分
结合本工程特点,为合理安排、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兑现,根据国铁集团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本次招标设一个施工标段。
(1)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铁路营业线施工经历(须提供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的文本复印件)。
(4)投标人近3年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近3年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5)同一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同时投标;同一企业集团公司的子公司投标不能超过两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5个月内(投标截止日前)银行资信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12时00分至****12时00分,在****@163.com邮箱发送报名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加盖了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报名(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并在点击登录查看(甘肃省兰州市****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不收取个人账号汇款,缴费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投标人在邮箱递交投标报名资料时同时提供标书费缴费凭证!
单位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行:中国银行兰州市****
银行账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9时00分至****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9时30分,地点:甘肃省兰州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招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cg.95306.cn/)网站发布。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人地址:甘肃省陇南市****
联系人:****。
联系电话:何工。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
邮编:730000。
联系人:孔令旦
电话:****
电子邮件:****@163.com
点击登录查看监督电话:****。
8.异议受理方式
8.1点击登录查看异议受理:
徐工 电话:**** 邮箱:ljgs****@163.com
8.2点击登录查看异议受理须知:
8.2.1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七)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当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2.2异议函件不符合受理条件或异议函件内容不全的应退回并说明原因。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异议所涉及采购活动非本单位管理范围的。
(二)异议提出人不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所异议采购活动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三)超过规定或约定的有效时限进行异议的。
(四)异议事项非异议人真实主张的。
(五)匿名异议或异议函件不符合异议函件包括的主要内容规定的。
(六)异议函件内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七)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
(八)异议事项已经撤回或已做出处理答复,异议人未提出新的证据而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进行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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