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的公示(2025.3.14-2025.3.20)
全部类型浙江嘉兴2025年03月13日
| 根据《关于印发嘉兴市****点击登录查看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市医保中心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公示时间:****起至****止,共7天。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海宁市****点击登录查看(邮编:314400)。 特此公示。 **** 附件: 评审结果合格的医药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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