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外】国际广场高端商务(五星级)酒店改扩建项目EPC工程—移动隔断采购及安装
全部类型湖北宜昌2025年03月05日
公告详情
宜昌城发
YICHANG CITY DEVELOPMENT
询价公告
项目名称:潘工矽、工程一移动隔断采购及安装
项目编号:湖胜宜招2025-039
采购人:CDCO鲁无0s庭女有限责任公司
预算金额(元):656958.00
项目类别:
□工程
☑货物
□服务
控制总价(元):656958.00
联系人:刘杰/王思琪
联系电话:****/****-8007
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 满足采购人总进度计划节点要求,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工期开始时间。
- (1) 供应商收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项目进度计划要求完成封样确版、图纸深化、加工、制作、安装、验收;
- (2) 供应商在4月5日前完成采购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
节点:
- 节点1: 接到采购人通知7日历天内完成深化设计工作;
- 节点2: ****之前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工程或交货或服务地点:国际广场项目部采购人指定地点,国际广场高端商务(五星级)酒店改扩建项目EPC工程一移动隔断采购及安装企业场外简易
询价开始时间:****
询价结束时间:****9时00分
资格评审标准:
- 1. 主要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参与询价,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 2. 供应商自****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5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酒店移动隔断采购及安装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段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 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
-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机构报价;
- 6.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当天以采购人或采购组织单位网上查询为准).
符合性评审标准:
- 1. 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等其他证件一致;
- 2. 供应商按照要求填写报价表,报价唯一,供应商所填报价格不得超过含税控制价与除税控制价(含单价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含税控制价已明确,税率为13%;
- 3. 响应文件不存在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情形;
- 4. 供应商不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违反国家法规的情形;询价过程中,评审小组未发现供应商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参与询价;
- 5. 报价文件不存在漏项缺项;
- 6. 品牌符合性: 根据酒店建设方要求,参照同等档次奢华五星酒店品牌酒店移动隔断选择,隔断导轨与滑轮必须采用以下品牌: 多玛,海福乐,爱勒,亚萨合莱的产品;
- 7. 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报价文件组成:
- 1. 加盖公章的报价表,报价单价或总价高于控制价,其报价无效.
- 2. 按照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响应文件按要求加盖公章.
- 3. 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响应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证明资料需清晰可见,若因资料模糊无法看清,则视为无效投标。
电子报价文件按要求上传,无需提供纸质文件。(电子报价文件指:打印盖章的PDF彩色扫描件).
供应商中标后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提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供采购人核实,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报价文件递交:
- 1. 电子报价文件应登录宜昌城市****
- 2. 询价时间截止后,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1小时内完成报价文件的解密;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未规定时间之前解密报价文件的,其报价无效.
报价评分标准:
通过资格、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以除税总报价最低者作为成交供应商。若除税总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出现多家时,以报价文件上传时间在前者优先,招标采购平台系统显示的上传时间即为报价文件上传时间。
其他:
- 1. 综合单价与报价明细表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综合单价为准;
- 2. 合价金额累加错误与总报价不一致时,可进行累加修正;
采购范围:2-5层移动隔断采购及安装。
费用、支付及其他事项:
- 1. 供应商填报的报价应是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各种应有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及后期服务所发生的货物本金、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车费、吊装费、二次搬运费、拆卸费、保管费、验收费、缺陷修补费、竣工资料费、采购服务费、技术培训费、维修及售后服务费、同时包括上述全部货物质保期内正常工作所必须的备品备件与专用工具和相关资料的相关费用、管理费、利润、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金等一切各种风险因素及未提及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发生的费用,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报价中.
- 2. 供应商须按随采购文件发出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不得改动清单中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工程量、备注等内容,不得高于《工程量清单》表单中载明的限价(含单价限价、合价限价与最高限价总价).
- 3. 付款比例:
- (1) 双方签订合同后采购人预付20%货款,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全额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担保形式:银行保函或国有担保公司、国有保险公司出具的担保);
- (2) 按照每月供应商提交的进度款申请报表,经采购人将对应内容初步验收合格,支付至实际完成产值的70%(申请工程款时,抵扣全部预付款后再支付剩余进度款金额,并退还预付款保函);
- (3) 按采购人要求由供应商供货的所有货物经安装调试完成后,单项工程经验收合格,支付至实际完成产值的80%;
- (4) 按采购人要求由供应商供货的所有货物按温德姆酒店标准向酒店管理公司完成移交手续,双方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结算审计金额的97%;
- (5) 剩余3%为质量保修金,供应商承诺在质保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日起计算,待质保期满,采购人于14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质保金给供应商.
- 4. 支付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三峡e链电子凭证(6个月)、承兑汇票(6个月)等.其中银行转账占比50%,三峡e链电子凭证或承兑汇票占比50%.
- 5. 质保期限: 2年(自竣工验收合格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