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疆联通通信网络主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标段三)直接采购需求公示
全部类型新疆伊犁2025年02月28日
点击登录查看对2025年新疆联通通信网络主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标段三)进行直接采购,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1.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诺基亚贝尔主设备全专业网络设备维保服务,具体设备清单如下:2025年采购无线网-LTE网络维保载频数为3595块载频;接入网维保设备量为59台网元;传输设备维保设备量为71套;短信平台维保设备量为1套(14台)。
1.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1.3 采购最高限价:****元(不含增值税);
1.4服务地点:全疆16个地州市(乌鲁木齐、昌吉、巴州、阿克苏、喀什、塔城、石河子、奎屯、克拉玛依、伊犁、博州、哈密、吐鲁番、和田、克州、阿勒泰);
1.5项目属性:单项采购项目;
1.6项目类型:服务;
2.供应商名称:上海诺基亚贝尔股份有限公司
3.直接采购论证情况
3.1直接采购的原因: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通信网络主设备维保服务采购,设备原厂商为上海诺基亚贝尔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需求部门出具的替代成本测算论证报告,本项目需由设备原厂商提供维保服务。属于《中国联通直接采购实施细则》第四条“(四)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情形,符合直接采购适用条件,故与上海诺基亚贝尔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直接采购。
3.2选择该单位的原因:
(1)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通信网络主设备维保服务采购,设备原厂商为上海诺基亚贝尔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需求部门出具的替代成本测算论证报告,本项目需由设备原厂商提供维保服务。属于《中国联通直接采购实施细则》第四条“(四)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情形,符合直接采购适用条件,故与上海诺基亚贝尔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直接采购。
(2)根据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发布的《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本次应答。上海诺基亚贝尔股份有限公司未被列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和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黑名单。
4.发布公示的媒体:
本项目直接采购需求公示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5.公示时间:
自****至****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6.接受异议的联系单位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乌鲁木齐市****
项目负责人:兰春虎、潘新阳、张紫琼
联系人及电话:潘新阳****、张紫琼****
电子邮件:****@cicdi.cn
7.其他说明(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答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应答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函(若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证明材料或②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③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若应答人为小规模纳税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函)。
(3)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至本项目直接采购需求公示发布之前(发布当日不计入)的全国范围内设备维保服务类业绩至少一份。
注:(1)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对应【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框架合同须提供①合同关键页+订单关键页+订单对应【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或②合同关键页+结算证明关键页+结算证明对应【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关键页指首页、采购内容页、金额页、签章页等;(2)业绩时间计取:①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签订日期、②订单或结算证明签署日期、③发票开具日期,均须在****至本项目直接采购需求公示发布之前(发布当日不计入)。
(4)信誉要求:①未处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②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说明:上述①-②项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应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行政或司法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至今没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承诺书的方式体现)。
(5)应答人(含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未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新疆联通黑名单禁入期限内。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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