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加油站光伏及附属工程安装项目-澄清公告
全部类型海南海口2025年02月28日
公告详情
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一、对“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中3.1项的第2条中“投标人安装人员具有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做如下说明: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核发”将被取
消。《决定》规定:取消审批后,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由安全监管部门考核发放“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将能源部门的相关管理要求纳入,明确规定考试、发证、收费标准、监管措施,并
予以公布。
2.安全监管部门承担监管责任,对持证人员培训考核、监督管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责任追溯、违规行为查
处、吊销证件等制度。
对本项目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的视同符合本条要求。
1. 关于取消储能资格要求的说明
由于本项目不含储能,删除: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中3.1项的第6条“(6)投标人承诺提供的储能设备质量不低于国内一线品牌企业生产的优质产品,投标的储能设备
在25℃工况下,并网RTE效率不低于89.5%(含辅助供电),并在投标文件内对电池包安全、储能柜安全、多模式制冷、 循环效率、 主
动均衡、 SOC自动标定等内容进行详细说明。为确保所选产品为正品, 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储能设备生产供应商对本项目供应的授权代理
文件 (代理期限应在有效范围内)”等内容。
其他内容不变,本澄清函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此次澄清的内容为准。
采购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
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四楼3A3房
项目招标师:鲁工
项目负责人:林工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