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湖西校区添置体育器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江苏徐州2025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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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06)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
一、招标条件
本点击登录查看湖西校区添置体育器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6.9784万元, 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具体详见磋商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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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点击登录查看湖西校区添置体育器材采购项目:
详见公告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09:00到**** 17:00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09:30
递交方式:详见公告内容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09:30
开标地点:详见公告内容
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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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
1.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2.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1.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2. 地址:徐州市****
3. 联系方式:****
4. 采购项目联系人:胡澍
三、采购项目概况
1.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湖西校区****
2. 采购需求:
完善湖西校区办学条件,满足入驻师生体育课、体质健康监测及体育运动方面需求。在湖西校区体育馆规划建设网球场、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等活动场地,采购附属器材,在田径场东侧篮球场配套安装篮球架5副及体育课所需器材,具体详见磋商文件中项目要求(采购需求)。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6.9784万元。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
2. 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的资产负债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
3. 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应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必须提供,填写完整,加盖公章如不填写完整,视为无效)。
7. 其他
7.1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3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7.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
六、获取磋商文件
1. 本公告发布时间****至****;
2.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同公告发布时间,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
4. 磋商文件的获取:采购人在购买磋商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加盖鲜章):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邮箱:****@qq.com,邮箱发送报名资料后,应电话告知采购代理单位以便获取付款方式。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磋商信息:
1.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9时30分(北京时间)
2. 磋商时间:****9时30分(北京时间)
3.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开标地址:徐州市****
八、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一、询问和质疑
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十二、本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徐州市****
联 系 人: 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徐州市****
联 系 人: 胡澍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