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家口港区经十一路一期工程绿化工程施工1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全部类型山东青岛2025年02月11日
递交时间:**** 14:21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1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223,758.03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其他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添加补充内容“7、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为专业工程业绩时需同时提供(1)施工合同;(2)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业主证明(证明需明确项目造价、主要施工内容、竣工验收时间等关键信息)。”。 2、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进行补充“8、专业工程所获奖项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1)施工合同;(2)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业主证明(证明需明确项目造价、主要施工内容、竣工验收时间等关键信息);(3)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 3、本项目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由****09:30变更为****09:30。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