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前锋区武装部业务用房维修项目初设服务机构询价公告
全部类型四川广安2025年01月07日
****,经我局党组研究决定,按照“公平竞争、低价中标”原则,由城建股牵头,局机关纪委、建管股、政策法规股、财务股配合,组建前锋区武装部业务用房维修项目初设服务机构询价工作小组,按收费合理、低价中标的原则,参照《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取费标准,通过询价的方式确定一家初设服务机构,以便为该项目提供零星测绘、设计效果图及工程概算成果。因项目紧急性,前锋区武装部业务用房维修项目初设服务机构的潜在供应商可在线上、线下获取采购文件,并于****17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前锋区武装部业务用房维修项目初设服务
项目简介:前锋区武装部业务用房于2017年竣工并投入使用,使用过程中出现顶层漏水情况,经反复维修后未整改到位。需会同前锋区武装部进行施工现场踏勘,综合考虑建筑外貌、选材、施工工艺等,共同确定设计效果图,并形成工程概算,以便为后续立项、深化设计提供参考。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5万元(人民币)内
采购需求:提供零星测绘、设计效果图及工程概算成果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周期为0.5个月,自****至****止。(具体时间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的资格和信用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
3.其他要求:
(1)供应商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三)现场需提供资料:1.初设资质证明;2.授权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5.报价单。注:以上纸质资料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可不提供第2、3、4项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安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17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305室
五、开启
时间:****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401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广安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3.项目负责人(供应商如需现场踏勘)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
本次询价活动最终解释归前锋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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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