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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对湘潭110千伏利伟变电站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110千伏利伟变电站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采购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整包 | 湘潭110千伏利伟变电站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 一项 | 984100.00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号 | 标的 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简要技术要求 | 合同条款 |
整包 | 湘潭110千伏利伟变电站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 湘潭110千伏利伟变电站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2、付款方式:施工图完成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施工图审查完成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余款竣工结算并移交后付清。 |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
1.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1.4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申请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处罚期尚未届满)等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供应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和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2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不接受为联合体的供应商。
三、磋商保证金
3.1保证金的金额为:壹万元整(¥10000.00元)人民币
3.2磋商保证金必须以银行转帐方式提交,请供应商以单位基本账户转账交至
点击登录查看保证金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必须保证在开标前一天17:00足额到指定账上,并确定已到账(以银行到账单为准),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项目名称”,将付款凭证复印件放在响应文件中,否则,将被认定为没有提交保证金。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车站路支行
账号:****05153
3.3保证金查询未到账的,视同为没有提交保证金,投标无效。
四、 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4.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携带①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②授权委托人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并请于 2025 年 1 月 3 日起至 2025 年 1 月 10 日,每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到
点击登录查看(地址:湘潭市****
4.2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响应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3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在获取文件时交纳,售后不退。
五、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5.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地址:湘潭市****
5.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5.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到会, 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和 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和 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身份验证,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 公告期限
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 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 联系方式
电话:****
地址:湘潭九华示范区****
联系人:李敏 吴玉婷 张相悟
电话:****
地址:湘潭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