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业管理服务比价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黑龙江哈尔滨2024年12月31日
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办公场所类)》规定,对我局办公场所提供物业管理服务。采取1+1+1模式采购。 履约期限:本项目为一采三年的项目,采购结果最多三年沿用合同一年一考核一续签。是否续签,由甲方视财政预算安排及乙方供应商资质条件(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服务质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绩效考核情况确定。 付款方式:按照每季验收合格后付款。 其他要求:1.三部电梯所有相关零部件换件、维修和全年维保费用及电梯年检费用由中标物业公司承担。 2.供应商须提供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服务,否则不能成为中标商。 3.供应商在报价中须包括以上服务涉及的人员工资、保险、工会经费、服装费、管理佣金、税费、工具、耗材费用。 4.如交付使用时间违约,每天按合同总价的0.3%罚款,罚款最多为合同总价5%。 5.中标商如需在甲方食堂就餐,按照甲方编制人员伙食实际标准按季度缴纳伙食费。 6.中标物业公司每年应从合同款项中预留5万元作为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用于本年度机关楼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有上下水及供暖系统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维修基金如果第一年有结余,累加到下一年维修基金中。 注:中标商未按服务需求提供满足要求的服务,采购人可随时终止合同并按中标排序与下一家供应商签订合同(其他事项详见比份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