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龙陵县税务局龙陵财富中心20套房地产拍卖公告
全部类型云南保山2024年12月30日
龙陵财富中心20套房地产
拍卖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2号)《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抵税财物拍卖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2〕923号)《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办公室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接入第三方网络拍卖平台的通知》(云税办发〔2023〕4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龙陵县****
一、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 | 起拍价 (元) | 保证金(元) | 增价幅度(元) | 租赁到期时间及其他 |
| 标的1 | 龙陵财富中心项目S1-5(一层商铺) | 61.37 | 399273 | 60000 | 1000或其整数倍 | 地面渗水 |
| 标的2 | 龙陵财富中心项目S1-7(一层商铺) | 51.42 | 337932 | 50000 | 1000或其整数倍 | ****(租金已全额预收) |
| 标的3 | 龙陵财富中心项目S1-9(一层商铺) | 62.14 | 408384 | 70000 | 1000或其整数倍 | ****(租金已全额预收) |
| 标的4 | 龙陵财富中心项目S5-7(一层商铺) | 59.77 | 396753 | 60000 | 1000或其整数倍 | |
| 标的5 | 龙陵财富中心项目S5-9(一层商铺) | 23.69 | 157254 | 20000 | 1000或其整数倍 | |
| 标的6 | 龙陵财富中心项目S5-12(一层商铺) | 40.5 | 268839 | 40000 | 1000或其整数倍 | |
| 标的7 | 龙陵财富中心项目S5-13(一层商铺) | 34.87 | 231467 | 40000 | 1000或其整数倍 | |
| 标的8 | 龙陵财富中心项目S5-14(一层商铺) | 33.34 | 221311 | 40000 | 1000或其整数倍 | |
| 标的9 | 龙陵财富中心项目S5-16(一层商铺) | 56.9 | 377702 | 60000 | 1000或其整数倍 | ****(租金已全额预收) |
| 标的10 | 龙陵财富中心项目S3-8-101(一层商铺) | 69.03 | 503574 | 90000 | 1000或其整数倍 | ****(租金已全额预收) |
| 标的11 | 龙陵财富中心项目S3-8-201(4室2厅) | 207.56 | 909320 | 150000 | 1000或其整数倍 | ****(租金已全额预收) |
| 标的12 | 龙陵财富中心项目S3-9-101(一层商铺) | 68.14 | 497081 | 100000 | 1000或其整数倍 | ****(租金已全额预收) |
| 标的13 | 龙陵财富中心项目S3-9-201(4室2厅) | 204.69 | 896747 | 150000 | 1000或其整数倍 | ****(租金已全额预收) |
| 标的14 | 龙陵财富中心项目S7-8-101(一层商铺) | 75.28 | 549168 | 100000 | 1000或其整数倍 | ****(租金已全额预收) |
| 标的15 | 龙陵财富中心项目S7-8-201(4室2厅) | 185.67 | 772759 | 120000 | 1000或其整数倍 | |
| 标的16 | 龙陵财富中心项目16号车位 | 14.13 | 25702 | 5000 | 500或其整数倍 | |
| 标的17 | 龙陵财富中心项目21号车位 | 14.53 | 26430 | 5000 | 500或其整数倍 | |
| 标18 | 龙陵财富中心项目23号车位 | 14.36 | 26121 | 5000 | 500或其整数倍 | ****(租金已全额预收) |
| 标的19 | 龙陵财富中心项目24号车位 | 14.51 | 26394 | 5000 | 500或其整数倍 | |
| 标的20 | 龙陵财富中心项目61号车位 | 27.34 | 49731 | 10000 | 500或其整数倍 |
二、公告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止。
三、拍卖时间
****10:00至****10:00止。(本次拍卖自由竞价周期为24小时,延时竞价为5分钟,即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结束时间就自动延迟5分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
四、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竞价开始前(每天9:00时—17:00时),请提前一天与拍卖公司预约看样时间,看样敬请提前电联:刘女士****),展示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注: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凡报名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拍卖方式、拍卖平台
网络拍卖。(电脑客户端:淘宝网资产处置平台http:****,手机客户端:阿里拍卖APP、淘宝APP)
六、报名方式、款项支付
1.竞买人须于拍卖会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并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禁止参与竞买。
2.拍卖成交后,竞拍成功者的竞拍保证金将冲抵成交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原路退回。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在淘宝订单中线上支付拍卖成交尾款。
4.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5日内向点击登录查看支付拍卖佣金(按成交总价的3.5%支付)。
6.买受人在规定期限内未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的属违约行为,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违约金扣除,所有法律责任由违约方承担,本公司及委托方保留向违约一方追诉相应损失之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七、其他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为抵税财物,性质较为特殊,拍卖均按照标的物的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按现状进行移交,标的物相关信息仅供参考,不动产的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使用期限、租赁期限及权利其他状况,以拍卖成交后产权部门新核发给买受人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本公司及委托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对标的物的介绍(包括文字、语言、图片、影音资料等) 仅供参考,在竞买前,竞买人务必亲自联系拍卖公司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掌握标的物品质现状,核实标的物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或聘请专家进行鉴定,不亲自实地查看标的物的竞买人,视为认可以上标的品质现状,竞买人一旦报名参加即表明对所有标的现状予以认可。
2.本次拍卖标的办理产权转移登记(过户)手续过程中涉及的税费、维修基金、配套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请买受人自行提前到相关管理部门咨询,委托方及我公司不对相关费用的准确性做任何担保。
3.本次拍卖标的如因法定事由或其他因素在拍卖开始前须中止或撤回委托的,委托方及拍卖人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4.参与竞拍详细内容及未尽事宜以拍卖公司对外发布的竞价公告、竞买须知、拍卖规则等相关资料为准。
5.本公告若有存疑之处或未尽事宜,以公告委托方解释为准。
6.竞买人在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风险。
7.交付使用时间:由国家税务总局龙陵县税务局确定移交时间,按现状移交。
八、公告发布相关媒介
1.本公告在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官网(https:****)、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 ggzy.yn.gov.cn/)、淘宝网资产处置平台(http:****)上同步发布。
2.请各竞买人密切关注上述信息发布网站,如此项目需发布更正公告或者补充(变更)通知均在以上网站发布,本公司不另行通知,因各竞买人未及时上网看到更正公告或者下载补充(变更)通知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国家税务总局龙陵县税务局及点击登录查看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在“淘宝网阿里拍卖资产处置平台”发布的《竞买须知》。
十、联系方式
1.点击登录查看 刘经理****
2.国家税务总局龙陵县税务局 吴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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