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武胜县中医医院武胜县中医医院城南院区食堂厨房设备设施采购与安装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全部类型四川广安2024年12月24日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武胜县中医医院城南院区食堂厨房设备设施采购与安装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 行政区域 | 武胜县 | 公告时间 | **** 17:33 |
| 首次公告日期 | **** | 更正日期 |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单位管理员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四川省武胜县****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安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 附件1 | 武胜县中医医院城南院区食堂厨房设备设施采购与安装-文件集 | ||
| 附件2 | 自愿放弃中标声明函.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武胜县中医医院城南院区食堂厨房设备设施采购与安装
首次公告日期:****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1)(货物采购项目)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成交金额100-500万元,费率1.1%。注:按以上费率进行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中标(成交)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3)收款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建设银行账号:****4201,更正为:无。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自愿放弃本次成交并已提交“自愿放弃中标声明函”,依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74号令)第二十二条 规定,现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金额:1.1630(万元),更正为:0.0000(万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无。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四川省武胜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广安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单位管理员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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