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东盟国际食品产业园配套设施项目一期—污水管网工程监理
全部类型重庆2024年12月24日
附件2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 巴南东盟国际食品产业园配套设施项目一期—污水管网工程监理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150000 | |||||||||
项目编码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 ||||||||||
中标人 名称 | 工程 概况 | 合同 工期 | 质量 标准 |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 合同签订金额(元) | 总监理工程师 | 履约担保金额(元) | |||||
保函 | 现金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银行保函 | 保证保险 | 担保保函 | |||||||
备注 | 巴南东盟国际食品产业园配套设施项目一期—污水管网工程监理(工程名称)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包括:“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一履职”即:质量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的监理职责。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到完成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完工)验收交付使用、竣工(完工)结算(含配合审计工作)、缺陷责任期、保修期期间的监理工作所需要的时间周期为监理服务期,不因工程工期的延长而另外增加任何费用。 | / | 2024.6.4 | 123523.00 | 尹利 | 高级工程师 | **** | 12352.3 |
注:1.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