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鄯善县][拍卖]鄯善县七克台镇2015年南湖村安居富民小区建设项目在建工程公开拍卖项目交易公告[]
全部类型新疆吐鲁番2024年12月23日
鄯善县****
项目名称 | 鄯善县**** | ||||||
项目编号 | **** | ||||||
委托方 | |||||||
交易机构 | 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
委托方承诺 | 委托方承诺本次在建工程项目拍卖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
交易方式及竞价期限 | 1.公告及报名期(网上登记申请及保证金缴纳须在此期间完成):****10:00时始至****10:00时止; 2.交易方式:多人网络竞价或单人协议转让(多人报名采取竞价方式,只有一家报名的可采取协议转让); 3.线上竞价时间:****11:00开始 4.竞价系统登录链接:吐鲁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TPBidder/memberLogin); | ||||||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表 | |||||||
用途 | 标的面积 (平方米) | 所在层 | 结构 | 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 增价幅度(人民币:万元) | 起拍价(人民币:万元) | |
住宅/商业 | 17950.11 | -1-10/11F | 框架 | 400 | 200 | 3655.6916 | |
住宅 | 8831.68 | -1-11/12F | 剪力墙 | ||||
住宅 | 13250.94 | -1-11/12F | 剪力墙 | ||||
公共 | 1205.54 | 1-2/F | 框架 | ||||
1.标的名称:鄯善县**** 地理位置:鄯善县**** 标的面积:建筑物面积为:41238.27平方米; 2.标的权属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3.上述拍卖标的相关部门已经批准同意处置,新疆公正工程造价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房地产估价报告》,评估报告编号:新公房评字〔2024〕第296号,评估结果为:(2024年12约14日)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3655.6916万元,评估结果已经有关部门备案; 4.本次拍卖标的资产按现状转让,以实际踏勘为准,其他瑕疵情况需由竞买申请人现场踏勘时自行了解清楚。 | |||||||
二、对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 竞买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 竞买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 |||||||
三、竞买条件 | |||||||
1.标的以现状移交,竞买申请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踏勘,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并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风险。竞买申请人一旦递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则视为已向委托方进行了咨询并已实地踏勘出让标的,确认了标的的现状、功能情况等,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资源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认可标的现状及出让要求,成交后,竞得人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出让价款、办理交接等相应手续,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2.出让标的交付类型和交付状况、数量等情况以实物为准,竞买申请人成功竞得后不得再对标的提出异议。 3.交易双方签订《资产出让合同》后,买受人付清全部出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交易双方开始进行资源交接。 4.其他未尽事宜见交易双方签订的《资产出让合同》。 | |||||||
四、竞买人的确定方式 | |||||||
本项目以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竟得人,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结果公告为准。 注:最高竞价是指不低于底价的最高竞价。 | |||||||
五、竞买申请人参与方式 | |||||||
企业信息 注册 | 1.竞买申请人需要首先在吐鲁番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选择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类型为“交易乙方”,凭账号密码登陆吐鲁番公共资源交易网,完善诚信库基本信息,做好平台入库工作,操作详情见吐鲁番公共资源交易网-帮助中心-《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竞买人》。 2.竞买申请人取得CA有效数字证书后,参与网上申请和竞买,CA有效数字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数字证书及签章。CA数字认证支持远程在线办理,办理流程、操作手册及联系方式详见“吐鲁番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须知》”。目前竞买申请人可选择新疆CA或江苏翔晟两家公司办理有关证书,现场领取CA数字证书如遇困难,可联系CA公司邮寄。因配置不当或竞买人的计算机软件、硬件或网络出现故障不能正常参加竞买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网上拍卖活动不因此停止。 | ||||||
项 目 登 记 | (一)登录:完成企业信息库注册的意向竞买人,直接登录吐鲁番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查看所需报名的公告及文件,查看完毕后点击我要报名-交易主体登录,在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我要报名进行登记。具体流程参见吐鲁番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办事指南-【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竞买人】,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上传清晰的报名材料电子版文件(PDF格式)。 (二)报名提交材料。 一、法人单位 1、营业执照; 2、企业章程; 3、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审批权限,提交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或其他有权同意产权受让的决议; 4、产权受让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制式); 5、《承诺书》(制式); 6、《资产收购意向书》(制式); 7、《受理协议书》(制式); 8、按处置资产性质提供转让方要求的相应资质证明; 9、交易公司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自然人 1、身份证; 2、《承诺书》(制式); 3、《资产收购意向书》(制式); 4、《受理协议书》(制式); 5、按处置资产性质提供转让方要求的相应资质证明; 6、交易公司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注: 1、以上各要件如能提供原件的,均应提供原件; 2、以上各要件如不能提供原件的提供复印件,由原件提供方加盖公章; 3、以上各要件如为交易公司制式文件,均应按照规定格式填写,不得随意改动。 4、以上各要件如因未办理而无法提供的,均应提供相关说明。 5、竞买申请人报名申请资料由交易机构在线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竞买资格后,方可参与报价。 | ||||||
交纳交易 保证金 | 1.竞买申请人请于北京时间****10:00前缴纳交易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转让标的基本情况表。 2.保证金汇款账户信息 名 称: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吐鲁番地区分行 账 号:******** 行 号: **** 注意事项: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竞买申请人须确保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报名成功,吐鲁番市**** | ||||||
竞价程序 | 1.保证金状态为“有效缴纳”并由交易机构在线确认后的竞买人方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如只有1个意向竞买人进行有效报名时,报名期结束时应价即为竞买候选人(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如有2个及2个以上意向竞买人在报名期内进行有效报名时,将进入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时间为****11:00开始,周期为240秒;地点:吐鲁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TPBidder/memberLogin); 2.竞价规则详见本公告附件:网络连续竞价须知。 3.本项目所有标的每轮的加价幅度详见本公告。 重要提示:请使用IE11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 ||||||
注:意向竞买人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保证金缴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及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竞买人】的指引进行网上报名。也可咨询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0726办公室,咨询电话****。 | |||||||
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 |||||||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1.竞买人应与交易机构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未到交易中心电子竞价室竞价的应在成交公示发布之日起5日内前往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逾期未签订的视为竞买违约,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 2.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交易机构将在本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3.《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 4.《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吐鲁番市**** 5.《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竞买人为企业的须派专人携带公司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交易保证金处置 | 1.按公告要求确定竞买人后,竞买人需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在合同签订并在完成合同备案后,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原途径返回;其他竞买申请人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买人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利息)。 2.保证金只退还至竞买申请人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竞买申请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吐鲁番市**** 3.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纳入联合惩戒名单,交易保证金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竞买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竞买申请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3)竞买申请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竞买申请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4)竞买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竞买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成交价款或签定《资产出让合同》的。 4.在《成交确认书》发放后,竟得人须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备案手续。超过40日未完成合同成备案的,则将本项目交易保证金转入委托方账户。 5.竞买方逾期未支付相关价款,委托方可以重新交易。重新交易时,原竞买方不得参加,且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交易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差价。原竞买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上述费用的,委托方保留依法追偿的权利。 | ||||||
异 议 方 式 |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吐鲁番市****,联系电话:****。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拍卖佣金的收取 | 拍卖佣金:按照相关文件约定执行。 | ||||||
七、其他说明 | |||||||
1.竞买申请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吐鲁番市**** 2.任何要求澄清拍卖公告的竞买申请人,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交易机构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交易机构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s:****),该公告内容为拍卖公告的组成部分,对竞买申请人具有约束力。竞买申请人应主动上网查询。交易机构不承担竞买申请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机构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 |||||||
八、联系方式 | |||||||
委托方及现场踏勘联系人 |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张德基,电话:**** 现场踏勘地点: 标的现场(鄯善县**** | ||||||
交易机构 | 名称: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 地址:吐鲁番市**** | ||||||
拍卖人 | 名称:新疆九鼎轩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康 联系电话:**** 地址: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绿洲商务综合楼801办公室。 | ||||||
本项目竞买申请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为本批次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由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和委托方共同负责解释。 | |||||||
重要提示: 1、竞买申请人报名前,须充分了解标的物所在地相关政策对标的交付使用等方面的影响,了解标的物的情况,若因不了解标的情况而造成无法使用的一切后果均由竞买方自行承担。 |
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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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制式模板
网络连续竞价须知
1.本项目采取网络连续竞价、以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成交人。本项目所称网络连续竞价是指获得竞价资格的意向方依据公告约定通过电子竞价系统进行多次应(报)价,并最终确定成交人。
2.网络连续竞价方式适用于1家及1家以上合格意向方参与的竞价项目。
3.意向方进入竞价系统进行应(报)价,即视为接受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就本项目发布的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竞买人】及其他形式通知的全部内容并无异议。
4.竞价具体流程如下:
(1)公告发出后即进入公告报名期。报名期结束后,进入限时竞价期。本项目限时竞价周期为240秒。限时竞价期内如无人加价,则限时报价期最高出价者即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限时竞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应(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竞价周期;在一个限时竞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有效应(报)价,则应(报)价结束,当前最高有效应(报)价者即成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
5.结果确认。竞价结束后状态变为“竞价结束”,本次应(报)价结束,可以通过电子竞价系统查看应(报)价结果。应(报)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将对本次竞价结果进行核查,竞价结果仅作为成交依据,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6. 意向方应认真填写注册、登记信息并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若有),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1)如因意向方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其无法参与竞价;
(2)因意向方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3)因意向方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
7.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有权中止项目。由此产生的网络应(报)价结果,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将不予确认,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2)由于电子竞价系统服务器受到攻击、通讯网络故障、系统设备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延迟;
(3)因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操作失误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自由竞价阶段结束时间、限时竞价阶段结束时间等设置错误的;
(4)需要中止网络竞价活动的其他情形。
8.异常情况处理
如因系统故障导致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未能及时暂停应(报)价而出现应(报)价结束的,或因系统故障导致项目信息需要重建的,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将中止应(报)价活动。中止应(报)价活动时系统显示的最高应(报)价仅为当前最高报价,非成交价格;最高应(报)价者仅为当前最高应(报)价的意向方。
采取中止应(报)价活动的,待影响应(报)价正常进行的事项消除后,吐鲁番市****
(1)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已获得竞价资格的意向方继续应(报)价。继续应(报)价时按暂停应(报)价时的最高应(报)价者及其应(报)价作为起始状态并设置一定时间的限时应(报)价期继续组织应(报)价。
(2)如继续应(报)价无人应(报)价时,则确认起始状态的价格为成交价格,起始状态的最高应(报)价者为应(报)价最高的意向方。按照本须知第6条的规定确认成交人。
(3)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重新组织竞价,确认成交人。
9.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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