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2024年肝胆外二科、体检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云南楚雄2024年12月21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2024年肝胆外二科、体检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行政区域 | 楚雄州 | 公告时间 |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 06:00:00至**** 23:59:00 每日上午:06: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 ||
开标时间 | **** 09:00:00 | ||
开标地点 |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 | ||
预算金额 | ¥291.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丽丽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云南省楚雄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云南省楚雄高新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概况 点击登录查看2024年肝胆外二科、体检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2024年肝胆外二科、体检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291.5
最高限价(万元):291.5
采购需求:标项1: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肝胆外二科)1台套;标项2:体检中心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全身机)1台套。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标段2: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2〕13号)等。评审时小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型企业。;(1)标项1: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肝胆外二科):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4%、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2)标项2:体检中心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全身机):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4%、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此项不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此项不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2:(1)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此项不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此项不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所投产品为进口货物的,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或提供制造商出具给总代理商的长期代理证书及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以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不接受二级以下授权,如果授权是二级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3)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时间:**** 06:00至****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
售价(元):0
**** 09: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肝胆外二科): 保证金金额:91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电子保险保函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09:00(2)体检中心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全身机): 保证金金额:20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电子保险保函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09:00 其他:1.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2.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标项1: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肝胆外二科); 保证金金额:9100.00元; 标项2:体检中心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全身机); 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网银、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保证金的缴纳方式;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09时00分(北京时间)。 3.其他: 3.1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或转载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3.2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汇信CA:**** 云南CA:**** 云南壹证通:**** 福建CA:**** 3.2.1 办理 CA 数字证书 供应商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操作指南入驻与配置CA管理。使用操作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3.2.2 注册 供应商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入驻与配置云南省供应商注册入驻与配置。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2.3 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CA管理给当前账号绑定CA选择对应CA下载驱动客户端 驱动下载。下载相关驱动及客户端。相关驱动及客户端网址 (https:****) 3.2.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相关驱动及客户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在获取采购文件详情页面,在意向标段(包)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提交申请即可。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3.2.5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3.2.6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3.2.7 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账号密码或 CA 数字证书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云南省楚雄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云南省楚雄高新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丽丽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