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石溪分场录竹工区罗元山场湿地松活立木销售经营(国有)权网络竞价转让公告
受委托,定于****10 时00分开始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子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采用网络竞价形式拍卖下列标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设保留价)
点击登录查看石溪分场录竹工区罗元山场湿地松活立木销售经营(国有)权网络竞价转让坐落在
点击登录查看石溪分场录竹工区下罗元水库旁边,林权证号为泰府林字证****02,有1、2、3、4号4个小班
标的一:1、2号小班,采伐面积386亩,材量857立方米,起拍价291373元,保证金:5万元
标的二:3、4小班,采伐面积423亩,出材量855立方米,起拍价290815元,保证金:5万元
二、标的简介
标的一:1、2号小班,采伐面积386亩,材量857立方米,其中湿地松出材量749立方米,阔叶树108立方米,提供采伐指标856立方米
标的二:3、4小班,采伐面积423亩,出材量855立方米,其中湿地松出材量758立方米,阔叶树97立方米,提供采伐指标855立方米
三、标的展示地点:可到标的现场进行查看,对标的情况进行判断,全面阅读本次网络竞价拍卖资料等,网络竞价拍卖资料下载网址: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址:http:****。
四、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17时止
五、报名地点: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查询拍卖会资料(如需要在拍卖中心指导下办理报名者,请与拍卖中心联系;如在报名注册等程序中遇到技术故障请联系国泰新点)。
六、特别说明:
1、起拍价及成交价款均不含上下车力资、运输、办证等环节中的所有税收和一切费用,所有税、费、委托代理拍卖费(成交价*1%):拍卖交易费(成交价*1.4625%)均由买受人承担。
2、采伐及销售经营权期限:转让期限****止。
3、标的设有保留价。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终报价为本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报价。最高报价不得低于本标的设定的保留价,否则不能成交。
4、该标的物按《江西省疫木管理办法》销售,即松树只能在泰和县疫木定点单位销售加工。
七、拍卖方式:采取网络竞价拍卖(网址:http:****/)。
八、网络竞价时间:报价自****上午10时00分开始,采取增价拍卖方式进行。标的的自由竞价时间为10分钟,延时竞价周期为120秒(即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120秒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时120秒,直至无人竞价为止),加价幅度为1000元/次。竞买人在网络竞价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参与报价,并应熟悉本次网络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九、竞买报名条件:
1.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十、报名操作及注意事项
1、未注册的竞买人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先进行注册登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林权流入方”,填写基本信息注册),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已经注册的竞买人则直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2、竞买人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自行到银行或通过网银将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人注册时绑定的同名银行账户转账至开户名为吉安市****
3、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后,须重新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况,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并显示“入账成功”字样,网上交易系统报名才算成功。
4、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运行环境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 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如对网上交易系统不知悉,请拨打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
十一、竞买须知
1、有意竞买者应在参加竞价前,自行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标的物的现状、面积、质量、权属、数量和四至界址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2、本项目山场面积、数量(立方米、根数)仅供参考,以实际面积出材量为准,且含林中空地面积。不论山场实际出材量多少,不增减成交价款。
3、本次竞拍成交款不含相关税费(生产、销售、运输、林区****
4、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本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竞买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竞买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竞价活动结束后,出账人凭身份证明和转账单据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办理退还手续才能退付以上无效竞买保证金。
5、竞买人在竞价开始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参与报价,并应熟悉本次网络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6、网上竞价开始时间为:自****上午10:00时开始。标的自由竞价时间为10分钟,延时120秒。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终报价为本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报价。最高报价不得低于本标的设定的保留价,否则不能成交。竞价阶梯为1000元/次或其整数倍。
7、产权交易服务费:
①竞得人在竞拍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至以下账户(若买受人违约,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将从其所交竞买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
开户行:江西银行吉安泰和支行
账号:****011。
凭银行缴款或转账凭证,到泰和县市民之家5楼505开票。
②交易服务费标准:依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产权交易服务收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的收费标准,并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赣字〔2016〕22号)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减半收取。减半后收费标准如下:竞价成交后,成交金额1000万元以下部分按1.4625%。(如本场交易按该计算方法计算产权交易服务费低于900元的,按900元收取)
8、竞拍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由竞得人向江西中典拍卖有限公司支付成交价款1%的拍卖佣金。
9、成交后,竞得人应在成交公示期(公示期五个工作日)满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价款及成交款5%的履约金到出让方指定账户,并签订《活立木采伐销售经营权转让合同》。签订合同之前,竞得人须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及履约金。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和拒付或拖延支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没收归出让方,且出让方有权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并将该标的再行竞拍,如再行竞拍成交价达不到原成交价的,由原竞得人补足差额。
若竞得人未按时付清所有款项或签订《活立木采伐销售经营权转让合同》,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0、竞得人付清所有款项并签订《活立木采伐销售经营权转让合同》后,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凭出让方出具的《买受人竞买保证金退款意见表》按保证金退付流程2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竞买未成交者,凭出让方出具的《非买受人竞买保证金退款意见表》在成交结束公示期满后(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按保证金退付流程2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特别提示: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
11、本项目标的情况介绍均由林权单位提供,可能与实际存在差异,仅供竞买人参考,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对于本项目标的的实际状况、瑕疵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予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二、联系方式
1、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服务热线)
2、江西中典拍卖有限公司:刘女士****
江西中典拍卖有限公司
活立木湿地松采伐销售合同
甲方:
点击登录查看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中标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线上竞价拍卖的交易(网址:http:****。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坐落在天湖山林场石溪分场,分为两个标的。标的一:1.2号小班,采伐面积386亩,出材量857立方米,其中湿地松出材量749立方米,阔叶树108立方米,提供采伐指标857立方米,标的二:3.4号小班,采伐面积423亩,出材量855立方米其中湿地松出材量758立方米,阔叶树97立方米,提供采伐指标855立方米.标的具体面积、界址以县****
评估测算的数据仅供参考,如与实际有出入,以实际为准,不增减成交价款,甲方不承担责任。
二、合同期限
自 2024 年12月31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付款金额及方式
1、乙方中买价为中标价 元。生产力资、修建或维修运材道路费及木材生产销售经营中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自行负担。
2、乙方须交纳成交款5%的履约金为 元,确保乙方按时移交伐区山场给甲方。
3、价款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应付清成交款及履约金。
4、若乙方未按时付清成交款和履约金,没收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并由甲方另行组织拍卖。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山场移交后,由乙方全权管理,甲方有权对伐区进行检查验收,对违规作业进行处理.
2.乙方运输的每车松木必须由甲方山场监管责任人开具《疫木特殊运输单》并做好运输登记台帐,乙方无条件配合甲方的监管并做好运输销售台账登记,自觉接受当地人民政府和县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管、检査。甲方山场现场监管责任人为: 。
(二)义务
甲方必须带乙方进行现场踩址,拍卖山场四至边界线标记清晰,防止越界、超量、超期采伐。同时协助乙方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现场进行高压线路、悬崖峭壁等特殊作业环境安全技术和护林防火交底工作。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乙方对中标山场设计采伐的活立木具有所有权和收益权。
2、乙方有权督促甲方及时按规定办理采伐许可证。
(二)义务
1、乙方生产必须接受甲方的检查和监督,并承诺严格执行疫木采伐销售相关规定,采伐的松木只能销售给县内具有疫木加工资质的企业,不能出县销售。严格按照伐区设计要求和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范围进行作业。
2、乙方自行组织生产,未发采伐证的树种不得采伐,做到合理制材,尽量提高出材率,生产出材少于设计数量甲方不补,超出设计数量甲方不另收价款。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木材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运输相关手续。
4、乙方自行承担木材生产、销售的相关费用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采伐作业并及时移交伐区,不得延误甲方迹地更新造林时间。
5、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中标山场视为甲方已移交给乙方,乙方必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生产安全,如发生人身安全事故应承担一切责任。
六、伐区的验收和移交
1、伐区****
2、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采伐,并将伐区移交至甲方,甲方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金。逾期未能完成采伐并移交伐区山场至甲方,合同自行终止,甲方不退还成交款和履约金,伐区山场未采伐的林木归甲方所有。
七、其它约定事项
1、在生产过程中修路费、占用个人林地、田、土及损害青苗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到期后所修道路无偿交给甲方,道路使用权归甲方。
2、如发现乙方使用本合同的木材指标放行运输非本标的木材,一经查实,按林业法规处理,情节严重的终止合同没收成交款和履约金。
3、乙方必须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禁止作业人员在林区吸烟等野外用火,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负责。甲方如有紧急情况(如扑火等),需调用乙方人员,乙方应服从调配。
八、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即行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其经济损失。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国有林产营运管理中心等有关单位各执一份。
附:活立木竞价山场作业设计图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在集中采伐期前,与天湖山林场签订《活立木松木销售合同》《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木采伐承诺书》,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江西省松材线虫病防治办法》之规定进行采伐,落实每块山场采伐监管责任人,对采伐的松木从山场采伐清理、下山运输、进入县监管的加工企业无害化处理各环节实行闭环管理,所有采伐的松木只能在县内销售,不得出县销售;自觉接受当地人民政府和县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管、检査,如有违反将依法依规接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