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河治理工程(廊坊段)长输管道迁改保护项目(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河北廊坊2024年12月20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清河治理工程(廊坊段)长输管道迁改保护项目(施工总承包)已由河北省水利厅以冀水审[2023]25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大清河治理工程(廊坊段)与管道存在多处交叉,因河道开挖以及防洪堤坝等级提高等导致管道埋深不满足规范要求,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管道采取迁改、防护措施,保证管道安全运行,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大清河治理工程(廊坊段)与油气管道在大清河区域交叉4处,其中1处迁改为1条定向钻、采取工程措施防护2处、不采取工程措施1处。
2.2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完成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及安装;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等。建设地点:廊坊市霸州市、永清县。工期:150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工程验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具有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具有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一项自****起至今已完成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设计压力大于或等于4.0MPa的长输油气管道工程或水平定向钻工程(穿越长度要求大于或等于2km)项目业绩。
3.1.4信誉要求:未被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1.6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9: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2)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3)本项目将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不见面开标、评标,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格文件和业绩等所有资料均须以扫描件形式附在投标文件中。(4)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CA,未办理河北CA的供应商/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河北CA技术电话:400-998-0000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1)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2)廊坊市****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联系人:任国欣,电话:****, 地址:石家庄市新石北路与石铜路交口旺角国际14层,邮箱:****@126.com。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廊坊市水利局
电话:****
电子邮箱:****@163.com
10.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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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联系方式
地址:廊坊市****
联系人:王一淼 联系人:任国欣
电话:****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