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点击登录查看营养改善计划食材(蔬菜、调味品)采购及配送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营养改善计划食材(蔬菜、调味品)采购及配送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50000
最高限价(%):100
为喀左县公营子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提供食材(蔬菜、调味品)采购及配送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至**** (具体供货时间以双方签订供货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17时00分至****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喀左分中心九楼第二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投标单位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供应商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如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本项目如有变更全部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发布更正公告,请供应商关注此网站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地 址:喀左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朝阳市****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163.com
开户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行
账号:****8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文华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