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州镇弘桥路教育房地产拆除项目招标公告(原标题: 真州镇弘桥路教育房地产拆除项目)
全部类型江苏扬州2024年12月20日
本招标项目 ****教育房地产拆除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真州****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真州****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仪征市****
2.1.2建设规模: 项目位于真州****
2.1.3最低限价: 约20.78万元
2.1.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1.5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注册建造师(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4年09月至2024年11月) 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2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3.4 投标单位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经理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
其所选派的项目经理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可以没收其投标担保。
3.3.5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
状态;
3.3.6投标人在(此次项目)招标人过往项目中无无故不履约合同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至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4.3投标工具使用等相关费用155元/标段,售后不退。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9时30分(北京时间) 。
5.2.开标现场地址:仪征市****
5.3.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
投标文件。
5.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的最高投标法:以报价最高者确定为中标人。
本次招标公告在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
地 址: 仪征市****
邮 编: 211400 邮 编: 211400
联 系 人: 费为勇 联 系 人:贾晓刚
电 话: **** 电 话: 13773492633
2024 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