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包一(二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青海海南2024年12月20日
项目概况
共和县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包一(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14: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共和县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包一(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672000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投标供应商必须为中小企业。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7、包一供应商需提供相应品种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种子质量检验报告》、《种子产地检疫证》。
8、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 1 个包投标;最多允许中 1 个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14: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14:00(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本公告同时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 注: 1.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进行评审,线上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政采云平台。 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 400-087-8198。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