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景泰路(金昌路-桃惠路)道路新建工程建设一阶段电信管线搬迁项目询比公告
全部类型上海2024年12月20日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配合景泰路(金昌路-桃惠路)道路新建工程建设一阶段电信管线搬迁项目询比(项目编号:****),采购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采购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总投资估算 201.0000万元,工程编号:2024迁移0560,预估施工费用****.38元(不含税价格)(预估施工费用已经包含安全生产费,所占比例为建安费的2%,安全生产费不作竞争性报价,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比例的,按国家、部委、集团或上海公司的相关文件执行),建设地点:上海。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配合景泰路(金昌路-桃惠路)道路新建工程建设一阶段电信管线搬迁项目工程施工,具体包括: 相关路段电信管线的迁移工作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工期要求:接到建设单位开工书面通知后180个日历日内完成。
★1.2.3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1.2.4技术要求:供应商施工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工程中涉及使用临时电缆的,若工程投资中未开列,则由乙方负责提供。
1.2.6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个。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施工费用折扣最高为85.00% (不含85.0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①供应商为独立法人:
A.供应商非事业单位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或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须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B.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则须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供应商为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要求
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资质要求:
须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三 级及以上,并提供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4业绩要求: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公告发布前一日已签订的同类型工程(通信管线类工程)施工业绩,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合同签订日期页、签字盖章页等。可提供框架合同或单项合同,仅提供订单视作为未提供证明材料,数量以合同数量计算】至少3份。
2.1.5人员要求(须提供缴费期为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前三个月内(不含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材料):
具备有效期内的通信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此处B类持证人员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此处C类持证人员须为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以上三类人证书企业名称应为供应商)。
2.1.6信誉要求: 供应商****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2.1.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8供应商之间关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近两年(自****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8)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9)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供应商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8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9时40分。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响应文件开启当日,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将运用天翼云会议程序(请:天翼云会议,自行下载APP,并注册账号)开启专用会议,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将于响应文件开启当日联系供应商进入线上响应文件开启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前确认远程会议接入账号,该账号作为后期响应文件开启时会议系统接入的供应商的唯一账号。响应文件开启会议采用视频语音口头承诺方式,完成确认。确认无误后结束响应文件开启会议。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
服务邮箱:****@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8.1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
采购人地址:天钥桥路1180号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业务): 翁佳颖、顾凯华 联系电话: ****
电子邮件: ****@chinaccs.cn
联系地址:上海市****
邮编: 200050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
银行账号:****003
联系人(财务):韩晓旭
联系地址:上海市****
电话: ****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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