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乐东县莺歌海镇新一小学教学楼、生活综合楼及室外附属工程项目设计单位的公告
全部类型海南乐东2024年12月20日
关于遴选乐东县****
附属工程项目设计单位的公告
为做好乐东县****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乐东县****
2.项目内容及要求:拟新建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约为1250m2,具备阅览室、舞蹈室、音乐室、美术室及会议室等功能;拟新建学生生活综合楼建筑面积约为 1500m2,具备食堂及宿舍等功能;原教学教辅用房维修改造面积为1262m2。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室外给排水、电气、绿化、道路、广场、围墙及大门等基础配套设施工程。
3.资金来源:政府财政资金
二、比选控制价
比选控制价为:44.75万元。
三、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
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需核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 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1.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
筑工程)乙级(含)或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5、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6、2022年来公司承办的类似项目的业绩--合同书或中标通书均可(复印件加盖公章)。
1.7、报价函(单独密封 ),格式自拟。
1.8、提供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四、工期要求
6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作。
五、质量要求
合格,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要求。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七、评选方法
最终中标单位由乐东黎族自治县****
八、报名时间、报名地点
1.报名途径:纸质版材料送至乐东县莺歌海中心学校。
2.报名时间:****至****,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3.报名地点:乐东县莺歌海中心学校。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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