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兴源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项目环评报告表编制以及竣工验收服务询比单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湖北咸宁2024年12月20日
1.采购条件
本次点击登录查看项目环评报告表编制以及竣工验收服务采购,采购人为点击登录查看,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询比(单)采购方式,诚邀有意愿、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以下简称响应人)参加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2.2 项目编号:****
2.3 项目概况:点击登录查看报废车辆拆解建设项目现处理环评量1900辆,2024年报废车辆已超资质拆解,为顺应报废车辆市场上升量并充分发挥产能,拟调增报废车辆环评量和资质量,调整后总拆解量到7000辆。预计2025年2月底完成环评调整。
2.4 项目地点(交货地点):咸安区****
2.5 采购范围:
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环评报告表编制以及竣工验收服务采购,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备案;
2)编制环境影响报告;
3)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
4)三同时竣工验收;
上述责任范围伴随的一切安全、环保责任。
2.6 服务期限:
接到采购人服务通知后,除不可抗力外,包括疫情原因应及时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环评编制以及竣工验收。
服务期限:项目服务时间均暂定自 2025 年1 月 6 日 至2025 年 5 月 5日。
1、服务原则及要求
(1)对掌握政策的要求:响应人应熟悉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关于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有丰富的编制及报批经验。
(2)响应人应根据有关规定,本着为采购人节约投资的原则,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编审工作;同时按时按质提供编审报告,完成报批工作并取得环保局的批复,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负有保密责任。
(3)响应人应满足以下要求或可提供更优的条件: ①拥有足够的人力、财力和服务能力等资源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委托的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所有因为编审工作产生的费用开支(含差旅费等)均由响应人自理,响应人应具备相应的硬件、软件支持;如响应人服务考核不符合要求,招标人不再委托评审业务,终止合同并报有关部门。 ②具有丰富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经验和有资质的各类工程专业高中级专业服务人员。
(4)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要求:中标人需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联系,开展环境影响影响评价服务工作,及时签订委托协议。
响应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定及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要求开展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前期选址比选介入;
2)取得项目涉及市县环保局环评执行标准;
3)环境现状监测;
4)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5)完成项目所需公示;
6)组织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评审,取得专家审查意见,并承担相关费用;
7)取得项目涉及市县环保部门初审意见、总量意见及环保主管部门最终批复文件。
(5)按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资料齐备后,在 90 日内取得相关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环评批复文件。
签订委托协议前,响应人应提供评价工作流程和相应的工期进度计划、对评审工作的理解,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等。
(6)环境影响评价资料的保管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所涉及的资料,应按委托项目建立档案,含书面原件、电子文档及软件文档,妥善保管。
(7)协议期内,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委托。已接受委托的项目,中标人必须按照协议要求按时按质完成任务。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受托项目转委托给第三方承担。
(1)为保证评审工作质量,减少风险,招标人将于协议期内对中标人执行协议情况进行跟踪核查。
(2)中标人在协议执行期内如被发现有以下问题,通过有关部门查处核实,招标人有权终止服务协议,招标人保留停止支付或追回已支付的审核费用和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并将有关情况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部门反映,并送有关部门处理:
1)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造成招标人及相关单位损失的;
2)通过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或欺骗等方式,以谋取非法利益的;
3)采用非法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构成恶劣影响的;
4)无正当理由委托或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擅自将受托项目转委托给第三方;
5)违反回避制度和保密规定的;
6)拒绝接受招标人跟踪核查的;
7)不按要求保管评审资料的;
8)服务质量不合格的。
响应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以下成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满足评价深度,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内容(概述、总则、本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及评价、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政策规划选址等相符性分析、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评价结论及建议、附录附件附图等)。按阶段提供足够数量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送审版)、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版)纸质及电子文件。
(2)环境现状监测报告等相关评价过程资料、文件。
(3)保密措施及相关承诺。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响应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3.2 响应人****(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国内至少2项环评编制以及竣工验收服务(须提供证明业绩的合同扫描件)。
3.3 响应人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采购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3.4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通过中原招采网(http:****。
4.2 有意参加询比并符合条件的响应人,需先登录中原招采网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详见中原招采网www.zybtp.com→办事指南→移动证书办理流程),方能参与本次询比活动。
4.3 报名时间及上传报名材料(按照附件一:报名材料格式要求上传报名材料)
满足本采购公告第3条款响应人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请于年2024年12 月20 日至 2024年 12月26 日10: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中原招采网进行电子报名,并上传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廉洁承诺书及加盖公章的第3条款规定的相关文件扫描件(报名材料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请各响应人务必上传本条所规定的报名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报名材料格式)。
4.4 报名方式:
4.4.1 浏览公告时直接报名:响应人可以浏览项目公告后,使用电子钥匙,点击公告下面的“现在就报名”按钮登陆,直接进入该项目进行报名,报名时注意选择要报名的分包,点击“下一步”,选择注册时填好的联系人,或者手动填写联系人,点击“确认报名”后,报名成功。
4.4.2 登录系统报名:响应人使用电子钥匙直接进入平台系统,点击桌面上的“我要报名”后,选择页面上需要报名的项目进行报名。
4.4.3 报名通过的响应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中原招采网,下载电子询比文件。
4.5 采购文件售价:不收取。
4.6 响应保证金:不收取。
4.7 成交服务费:不收取。
5.报价方法及截至时间
5.1 报价方法:报名通过后查看本项目询比清单进行网上报价。
5.2 报名截止时间:****10:30时(北京时间)。
5.3 询比时间(报价截止时间):****10:30时(北京时间)。
5.4 报价:请报名成功的各响应人****10:30时(北京时间)前登陆中原招采网上传报价,逾期作废;因响应人原因导致报价失败的,后果自负。
6.报价要求及询比规则
凡参与报价的响应人,视为均已响应以下报价要求及询比规则:
6.1 本次询比为一次报价,所有分项必须全部报价。采用固定总价的方式报价,报价包含采购范围内相关服务的一切费用(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包含但不限于合同文件所要求的相关服务等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一切税费)
6.2 各响应人应按照中原招采网系统内询比单格式报价。
6.3 若分项报价明显偏离市场价,则该报价人的整体报价为无效报价。
6.4 成交标准:
6.4.1各响应人应按照要求,对采购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遗漏或选择性报价。
6.4.2按照总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该项目成交人。
7.响应人要求
1.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集团公司内部存在不良行为或被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的;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环保、税务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响应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行为之一:
(1)提供虚假材料的;
(2)因产品质量问题出现重大事故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3)采购定价过程中扰乱定价程序,和其他供应商违规串标的;
(4)违反廉洁承诺的;
(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响应人的;
(6)不履行报价承诺的、不签订采购合同的;
(7)不履行合同的;
(8)其他不良行为的。
8.授予合同
1.采购单位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都有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的权利,并无须向受影响的报价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2. 各响应人作出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和附件2合同条款的所有要求。
3.成交通知书
3.1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2采购单位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及时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4.签订合同(详见附件合同条款)
4.1成交结果公示的同时,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响应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响应人。
4.2成交人不交合同履约保证金或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记录为供应商不良行为。
9.付款方式和期限
1、第一期支付总合同费用的35%,即人民币: 整(¥ 元),签订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
2、第二期支付总合同费用的35%,即人民币: 整(¥ 元),环评报告通过相关政府部门批复并获得批复文件后支付;
3、第三期支付总合同费用的30%,即人民币: 整(¥ 元),完成环保竣工验收后30天内支付。
10.询比地点:点击登录查看3楼会议室
11.联系方式
地 址:咸安区****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
采购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2024 年 12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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