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资质要求:应答人应具有汽车租赁经营资格证书或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3.财务状况:应答人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4.业绩要求:(1)应答人在近3年(****-应答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租车服务合同业绩。(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工作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要求页)和服务完成证明文件(如: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报告或结算发票等能够证明服务完成的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3)业绩认定时间:以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报告签字时间或结算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如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5.须成立时间满1年(含1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
点击登录查看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3)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应答资格的处罚期内;处于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应答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应答人公司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应答。(7)未在系统中领取询价文件。7.不接受联合体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