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黑河市****
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嫩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城镇供水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嫩发改发【2021】161号(项目代码:2111-23****-802610)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申请专项债券100%,招标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嫩江市****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嫩江市。
2、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嫩江嫩南变水厂用电改造工程,由嫩南变电所电缆出线后向西架空敷设过庙屯村后,向北5.4公里后,向西至新建嫩江水厂止,途中经过铁路与10kV,35kV线路,在跨越处经电缆下杆,电缆直埋和穿管经过跨越点。(1)新建导线采用型号为 JKLYJ-10kV-240的架空绝缘导线亘长 11700 米,长度36118 米;(2)新建电缆采用型号为 YJV22-10kV-3*300,亘长 2420米,长度 2865 米。
嫩江变水厂用电改造工程,由嫩江变电所电缆出线后向西架空敷设至军民路后向北2.8公里后,向西至新建嫩江水厂止,途中经过铁路与10kV,35kV线路,在跨越处经电缆下杆,电缆直埋和穿管经过跨越点。(1)新建导线采用型号为 JKLYJ-10kV-240的架空绝缘导线,亘长 5436 米,长度16781米;(2)新建电缆采用型号为 YJV22-10kV-3*300,亘长 2080 米,长度 2405 米。
3、招标控制价:8,118,763.87元。
4、计划工期:****开工,****竣工;工期 101 日历天。
5、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
6、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资金保障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 贰 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工程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4凡由于违法、违规行为及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而受到省有关部门处罚的企业,按照处罚决定文件的规定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在被处罚期间不得参加本工程招投标活动。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公告发布后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
3.7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必须全部到位,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外,不得更换和调整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劳动关系、社保关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必须真实并与中标企业相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09时00分至****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14时00分;
5.2开标地点:黑河市****
5.3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
9.其他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提出问题、要求对招标文件澄清、招标人澄清修改招标文件、质疑、投诉也可以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监督部门:嫩江市****
联 系 人:王先生 监督电话:****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嫩江市****
联 系 人:
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黑河市****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