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计算机终端设备——飞腾芯片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再次公告
全部类型北京2024年12月20日
本项目拟采购搭载ARM飞腾芯片及麒麟操作系统的笔记本电脑共45台,合同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36个月质保期结束。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 |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 |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 |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 |
(七)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的CPU型号及操作系统版本应通过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安全可靠测评,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八)供应商应提供产品的CPU及操作系统的原厂服务承诺函。 | |
(九)供应商如为设备原厂,应提供设备生产证明,且不得授权其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如为代理商,应提供设备原厂出具的参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 |
(十)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 |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 |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 |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 |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 |
7.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则上需提交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 | |
8.近12个月内(2023年12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格式自拟)。 | |
9.近12个月内(2023年12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说明文件,格式自拟)。 | |
10.“信用中国”(https:****》。 | |
11.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的CPU型号及操作系统版本应通过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安全可靠测评,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12.供应商应提供产品的CPU及操作系统的原厂服务承诺函。 | |
13.供应商如为设备原厂,应提供设备生产证明,且不得授权其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如为代理商,应提供设备原厂出具的参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
(一)报名材料均须盖章。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报名材料分为必传和非必传,必传项目需上传符合要求的材料。
(三)公告时间截止后将无法主动递交或补充材料,如需补充材料请于公告时间(含本项目后续公告)内递交,对上传的报名材料请务必核实,如报名材料不符合公告要求或有明显歧义则视为报名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