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黄渤海新区建设交通局黄金河下游及部分道路海绵提升工程总承包(EPC) 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山东烟台2024年12月19日
招标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黄金河下游及部分道路海绵提升工程总承包(EPC) 重新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E****6499(项目编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烟台开发区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点击登录查看黄金河下游及部分道路海绵提升工程总承包(EPC),本工程位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120日历日内竣工。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2.4 质量要求:施工标准: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的国家标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和图纸设计要求验收,本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设计标准:设计质量执行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城市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满足环保、消防、卫生、安全、职业健康等方面的要求。 养护期2年。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包含建设内容的所有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注册建造师数量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对招标项目要求的资质配备要求,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①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市**** ②项目经理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总设计负责人要求:拟任总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 3.3 财务要求:/ 3.4 业绩要求:1、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承担过的市政工程类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2、项目经理业绩要求:项目经理具有****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市政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 3.5 其他要求: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附在投标函后面上传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系统,在开标现场公示。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满足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满足要求: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能超过2个,须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的协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其它形式不接受。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以单独身份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工程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17:00至**** 17:0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09:00:00,地点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开标室417。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http:****。 5.4 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5 注: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经理须于开标时间前到烟台黄渤海新区衡山路15号业达城市****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同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 7.1 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61.156.14.109:10008。 7.2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 7.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满足《关于政府采购工程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烟财(2023)12号)文件要求,须预留采购项目总额的45%以上(含45%)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分包意向协议书(小微企业除外)。分包的中小微企业不得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7.4 根据《关于全面推行房屋建筑和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