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龙宇化工有限公司甲醇运输项目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河南开封2024年12月19日
项目标段编号:****
标段编号: | **** |
采购人: | 开封龙宇化工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16000 |
代理机构: | 工本费: | 0 | |
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是否可对采购清单部分报价: | 否 |
开始时间(报名/报价): | **** 00:00 | 截止时间(报名/报价): | **** 16:00 |
采购人联系人: | 杨* | 采购人电话: | ****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代理电话: | ||
监督部门: | 法务 | 监督电话: | **** |
信息提供日期:****
河南能源集团开封龙宇甲醇运输项目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单位为河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开封龙宇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封龙宇”),采购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二、采购范围
详见询比价公告及物料信息清单。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询比价采购只接受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合格供应商,未进行注册的供应商请登陆平台进行注册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参加。本次采购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http:****)上进行,凡初次参加电子询比价采购的供应商,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上完成网上注册并来现场资质审核通过后方能参加。
2、供应商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危化品以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三类)。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 在河南能源范围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项目单位的验证。
(3)投标人应具备满足本次招标运输量的运输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0辆核载30吨及以上危化品运输车辆(国五及以上)证明材料。(车辆证明材料:自有车辆须提供清晰完整的车辆行驶证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租赁车辆须提供清晰完整的车辆行驶证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规范的车辆租赁合同,合同内容应包含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明细);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组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询价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保证金的缴纳为投标人基本户以外的其它账户。
(6)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7)在询价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并受到河南能源通报批评或投诉。
(8)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9)被列入河南能源或本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
(10)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之间若出现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投标联系人、IP 地址、MAC地址雷同情形,经采购单位认定为围串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可不予返还。
(11)投标人在进行投标操作时,所使用设备禁止安装使用能够更改设备硬件标识码信息或者操作系统参数的软(硬)件,避免干扰正常业务开展。
4、其它要求
(1)运输要求:货到河南省开封市****
(2)付款方式:供应商报价应为含税到货价(即送货到使用单位的交货价,含运费、装卸费及保险费等一切费用,货物运送至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产品使用人之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负担。总价开具9%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结算),同时应响应我方付款方式(即货到验收合格挂账后分期付款,接受银行电汇或承兑汇票),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能接受各种面额和期限(一年以内)的承兑汇票,有预付款或发货款的,视为无效报价。
(3)到货时间:出卖人接到买受人电话或书面通知后,保证按要求到货;因供货不及时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赔偿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应责任。
(4)投标方需提前考虑各种因素(天气管控、油价变化等)导致的运价变化,合同执行期内,无论任何因素运价均不作调整。
(5)税率:供应商报价时务必准确填写税率(9%),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9%税率),我公司不接收其他种类发票。因供应商误报、漏报税率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报名时间提醒:有意参加我公司本项目的单位,报名时间为自本项目发布之时起,至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即本项目开标时间)前12小时止。其它时间报名的,我公司不保证能及时审核报名资格,由此造成的影响自行承担。
(7)发票结算说明:因采购方财务要求合同、入库、发票信息一致,请供应商报价时仔细核对物料信息中拟采购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等信息,如影响发票开具请在对应备注栏中详细注明税务系统中信息,以免影响中标后开票结算工作。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次实行网上询比价采购,内容以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不再出售纸质报价文件。凡有意参加询比价报价者,请于报价截止时间前按要求登陆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进行报名。
五、废标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废标。
(1)参加报价单位少于三家,或符合报价要求的单位少于三家,竞争性不足的(但采购单位生产经营急需的除外)。
(2)报价单位报价均严重超出招标人预算的。
(3)报价单位报价均严重偏离正常市场价格的。
(4)因情况发生变化,该采购任务被取消的。
(5)询比价小组否决所有报价的。
(6)询比价小组推荐意见未获得采购单位招议标领导小组批准的。
(7)其他不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采购单位规定的。
2、不论本次采购结果如何,采购单位不承担报价单位准备报价和递交报价,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3、开标方式:电子一步法。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内容需要在原提交响应文件基础上加以补充与修改,不允许将补充与修改部分独立出来。询比价小组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六、授予合同
1、合同授予标准
采购单位将把合同授予那些符合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质量和服务相当且报价最低,综合评比最优的供应商。
2、采购单位有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
采购单位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都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并无须向受影响的报价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3、中标通知书
(1)采购单位将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公布中标信息。
(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4、中标单位依据采购单位通知签订合同
七、投标保证金、标书费及招标会务费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6000元整。
2.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即注册时提供的开户行账户)以电汇形式直接汇入平台提供的帐号,从基本帐户以外的账户汇入或以个人名义交纳的视为无效,汇款信息详见平台提供的账户。
3.保证金最迟应于报价截止日期前一天交纳,并在报价有效期过后三十天内继续有效。
4.对于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将视为不响应采购,予以拒绝。
5.未中标人的保证金,保证金可在下次投标时继续使用,如需退还在招标人规定的报价有效期或经供应商同意延长的报价有效期期满后的三十天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货到验收合格挂账后退还,不计利息。
7.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
(2)供应商在询比价采购有效期内出现国家在询比价采购活动中禁止的行为。
序列 | 物资编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型号 | 采购数量 | 需求时间 | 生产厂家(品牌) | 备注 | 计量单位 |
1 | ****001 | 甲醇运输 | 鹤壁煤化工—开封龙宇化工 | 鹤壁煤化工—开封龙宇化工 | 6000.0 | **** 00:00:00 | 吨 |
信息来源:https:****/fzbzq/002001/****/fd65f39e-6139-4e33-a783-73c616ac61a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