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描述 | 1、服务内容:原灯杆移位,损坏路灯维修,路灯灯杆安装,更换太阳能路灯头、系统调试等,预计维修太阳能路灯41盏,具体以招标方验收要求为准; 2、 本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工程款须由中标方先行垫付,待验收合格且工程款到位后予以支付; 3、中标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等,均由中标方承担相关责任,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意向投标人在项目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实地踏勘,做到全面了解及成本核算,一经交纳投标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项目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项目的全部状况及瑕疵,并承诺具备该项目的投标资格及施工能力,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中标方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状况、瑕疵及不具备完成该项目的施工能力等为由拒绝签约,否则投标保证金无偿归招标方所有,并承担因延误工期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 5、投标方必须严格按照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收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支付相关的信息技术服务费及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招标方发生任何争议或终止签约、解约等任何原因拒绝缴纳或主张退还以上费用,报名视为认可; 6、如有未尽事宜,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注:投标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投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