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自然资源局高要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肇自然资高(告)字[2024]22号)
全部类型广东肇庆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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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自然资高(告)字[2024]22号
经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批准,点击登录查看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方式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0.585835公顷 | 宗地坐落: | 肇庆市****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1.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50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20 | 建筑面积(㎡): | 8787.52 | ||
主要土地用途: 零售商业用地 | 所在区域: 郊区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公顷) | 土地等级 | |||||
零售商业用地 | 0.585835 | 七级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528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36 | |||
起始价: | 2637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基础设施配套: | 给水、通电、通路 | 是否土地平整: | 是 | 排污设施状况: | 3.暂无经环保部门批准的排污方案 | ||
备注: 1、规划指标具体按照点击登录查看于****编制的《建设项目用地规划条件》(编号:肇自然资高宗字第(2024)241号)执行。2、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清剩余的出让价款。3、竞得人所交的竞买保证金按成交价20%转为定金(如保证金不足成交价的20%,保证金金额转为定金),超出部分可抵作宗地出让价款,定金可抵作最后一笔出让价款。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 ‰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若定金未申请转作最后一笔出让价款的,将视为未缴清出让价款并计缴违约金)。4、竞得人需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到点击登录查看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视为违约,点击登录查看有权取消竞得人的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应单独申请参与竞买。
(二)竞买人须在高要区设立法人有限公司(含在肇庆市办理工商注册的高要区外资企业)并在高要区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未在高要区注册公司的竞买人,须在竞得该宗地并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在高要区成立全资子公司,以新成立的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办理相关手续。
(三)拟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参与竞买时一并提交申请书,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其中新公司的股东须与申请人一致)。
(四)根据国发10号文件规定,经区****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五)根据《转发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肇发改经〔2018〕42号)的有关要求,如竞买人(含拟成立新公司)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全国信息信用平台列入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系统的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限制购买不动产及国有产权交易,禁止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https:****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https:****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在https:****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接受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只能在互联网上,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 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只有通过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付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才能参加网上拍卖交易活动。 (三)本次出让地块的所有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并支付。 (四)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申请人不得将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作为竞买保证金。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实行资格后置审查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提交竞买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系统将自动默认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受托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注意事项。如竞买申请人存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和列入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系统的,禁止参加本次网上土地竞买活动。竞买申请人报名截止前可到点击登录查看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确认无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并请竞买申请人自行登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全国信息信用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系统(登录网址为:http:****。 (七)宗地的有关信息详见相应地块的网上《拍卖出让须知》。 (八)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请有意参与竞买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肇庆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莫小姐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