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现代房屋建筑集成制造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第二次)网络竞价公告/凉山州现代房屋建筑集成制造有限公司
全部类型四川凉山2024年12月19日
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车辆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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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采购方式: | 网络竞价 |
项目类型: | 货物采购类 |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 **** 17:00 |
公示开始时间: | **** 10:30 | 公示结束时间: | **** 17:00 |
车辆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委托点击登录查看公开采购1台车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车辆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15.00万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包括附件等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采购人无须另向供应商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四)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二、采购要求
长城炮2024款2.4T乘用版自动柴油四驱舒适型(白色)
以上产品均需附检验报告,需附厂家合格证,发货清单,中标单位应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质量要求
(一)符合国家现行的质量标准和出厂标准,需附合格证(若有)。
(二)采购标的均为生产厂家原装全新合格产品,供应商不得以次充好;产品来源渠道必须合法,同时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厂家服务承诺及采购人的要求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三)供应商所提供的采购标的是经检验合格的全新正品。供应商所提供的采购标的数量、型号和外观尺寸等与采购要求及产品清单不符或存在破损、短少或损坏等情况,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更换合格产品。如产生更换或补货等情形并导致交货期延误的,采购人有权根据合同条款要求供应商进行赔偿。
四、中选规则
(一)发布信息公告
公告期:****10:30至****17:00(北京时间)。
(二)选择供应商方式
1.公告期满,如本项目征集到2家及2家以上意向供应商,则通过网络竞价的方式,价低者中。
2.公告期满,如本项目未征集到2家符合条件的意向供应商,则自动终结公告。
(三)采购方式:采用网络竞价(反向报价)的方式,价低者中。竞价规则如下:
1.竞价起始价:15.00万元;
2.减价幅度:500元;
3.限时报价期:10分钟;
4.延时报价期:120秒/每轮。
(四)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在3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
(五)对供应商的相关要求
1.供应商应亲自参与竞价且务必注意网络竞价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的保密。凡使用其账号所进行的一切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报价等),均视为供应商亲自办理,报价与交易结果等均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2.供应商应在正式竞价会开始前,需登录凉山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http:****。
3.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时延等不可抗因素,供应商应尽量在自由竞价期内充分出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出价。凡因互联网环境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导致的一切不良竞价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报名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报名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加盖鲜章扫描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三)提供承诺书并加盖鲜章(格式详见附件)。
(四)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本项目无需缴纳保证金。(本公告涉及保证金事项供应商可自行忽略)
注:在项目公告结束前供应商可多次更新上传资料,公告结束后上传的资料将无法更新更改,采购人将在公告结束后统一审核供应商上传的资料,资料审核不通过或者保证金未足额交纳的供应商无法进入后续竞价环节。
六、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注意的其他事项
(一)意向供应商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凉山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http:****)。
七、合同签订、交货验收及价款结算
(一)签订合同
供应商应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若供应商未在2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则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有权重新挂牌公开征集供应商。
(二)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供应商收齐全部合同价款7天内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供应商应按合同中的相应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三)验收由采购人组织,供应商配合进行
验收标准:
按照采购公告的相关要求以及供应商的相应文件及承诺、《采购合同》、厂家出具的附件、合格证、清单等资料作为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和供应商如对质量要求和规格型号等的约定标准存在相互抵触或异议,由采购人在采购相应的文件中按照采购公告的相关要求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四)价款结算
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完整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八、售后服务事宜
供应商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具体内容以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内容为准)。
九、交易保证金处置办法
(一)交款方式
通过供应商账户转账,交款账户名称和供应商名称必须一致,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竞价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此时限到达指定账户导致响应无效的,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特别注意:
1.潜在供应商在交纳竞价保证金时,请务必核实招采平台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并按照“支付信息”进行转账。造成无效的,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2.招采平台所提供的账户为虚拟账户,且每次缴纳费用的账号基本不同,请各供应商在缴纳费用时,仔细核对收款账户、账号,避免因账号错误而造成保证金未按要求缴纳。
(二)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成交)候选人公示或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结束(若有质疑或投诉的,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成),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成交)候选人以外的其他供应商的保证金;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他中标(成交)候选人的保证金。(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人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三)供应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当出现下列情形时,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还有权向意向供应商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1)供应商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
(2)供应商通过获取采购人的商业秘密,侵害采购人合法权益的;
(3)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
(4)供应商对采购人、交易机构及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5)供应商违反在申请采购、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供应商提交《意向供应申请书》后,经确认采购资格后,单方撤回采购申请的;
(7)供应商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8)供应商确定为中选供应商后,拒绝签署网络报价成交价格确认单的;
(9)供应商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采购的;
(10)供应商在确定为中选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非因采购人原因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1)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规则,影响竞价公正性的行为;
(12)产权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3)所有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
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由此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造成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当出现上述所列情形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直接在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采购人的服务费用后,保证金余额直接向采购人指定资金账户划转,并由采购人负责余额处置。
十、代理服务费
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十一、其他
代理机构咨询电话:****
项目报名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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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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