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定制化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预算金额:42,800.00
(四)采购需求:
计
控制单价 量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元) 单
位
1.全数字会议系统主机
1台:兼容IEC
60914,GBT 15381-
94;集翻译、讨论、签
到、表决、电子铭牌为
一体,提供高速投票、
表决、信息传输,提供
茶水、内部通话、短消
息、电子铭牌等多种服
务;同时开8个话筒;
非压缩音频传输,48K
采样率,带宽
20Hz~20KHz音质;
32 bit高速DSP浮点处
理,同时支持4路音频
输入4路音频输出,声
学反馈抑制,回声消
除,噪声消除,数字均
衡,提供清晰高灵敏度
1.全数字会议系统主机1台:兼容IEC 音质;具有RCA,凤凰
60914,GBT 15381-94;集翻译、讨论、签到、 头,卡侬头三种不同音
表决、电子铭牌为一体,提供高速投票、表决、信 频输入接口,支持平衡
息传输,提供茶水、内部通话、短消息、电子铭牌 和非平衡连接,支持4
等多种服务;同时开8个话筒;非压缩音频传 路音频混音输入,支持
输,48K采样率,带宽20Hz~20KHz音质;32 bit 远程视频会议声音的过
高速DSP浮点处理,同时支持4路音频输入4路音频 滤防止声音回输;输入
输出,声学反馈抑制,回声消除,噪声消除,数字 音频可单独调节;主机
均衡,提供清晰高灵敏度音质;具有RCA,凤凰 和PC软件统一管理会
头,卡侬头三种不同音频输入接口,支持平衡和非 议单元和智能故障分
平衡连接,支持4路音频混音输入,支持远程视频 析,能分析会议单元类
会议声音的过滤防止声音回输;输入音频可单独调 型、数量、分布、故障
节;主机和PC软件统一管理会议单元和智能故障分 等;双机热备份,双主
析,能分析会议单元类型、数量、分布、故障等; 机中任何一台主机故
双机热备份,双主机中任何一台主机故障,系统能 障,系统能正常运行,
1 正常运行,会议不会中断,继续发言投票表决等; 会议不会中断,继续发 1 42,800 套
支持8芯会议专用线缆和超6类网线两种走线方式, 言投票表决等;支持8
系统采用环形手拉手连接方式;具有四种会议模 芯会议专用线缆和超6
式:FIFO(先进先出模式)、NORMAL(普通模 类网线两种走线方式,
式)、FREE(自由模式)、APPLY(申请模式); 系统采用环形手拉手连
支持PC软件管理,TCP/IP控制,提供可靠安全管理 接方式;具有四种会议
控制;支持在线更新系统单元代码,方便系统维 模式:FIFO(先进先出
护;信噪比(S/N) >80dB ;总谐波失真<0.05% 模式)、
;通道串音>80dB。 2.功放主机1台:8Ω�体声功 NORMAL(普通模
率650Wx4 、8Ω桥接功率2000Wx2 ;电压增益 式)、FREE(自由模
40.0dB ;总谐波失真≦0.05%;信噪�; 式)、APPLY(申请模
≥103dB;输�灵敏度0.775V/1.0V/1.4dB;输�阻 式);支持PC软件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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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平衡/不平衡)10KΩ/20KΩ;保护功能:软启 理,TCP/IP控制,提供
动/直流/短路/过载/削峰/失真压限/过热/开机�量淡� 可靠安全管理控制;支
3.数字调音台1台:16路数字调音台 4.设备机架1 持在线更新系统单元代
个 码,方便系统维护;信
噪比(S/N) >80dB ;
总谐波失真<0.05%
;通道串音>80dB。
2.功放主机1台:8Ω�
体声功率650Wx4 、
8Ω桥接功率2000Wx2
;电压增益40.0dB ;
总谐波失真≦0.05%;
信噪�;≥103dB;输�
灵敏度
0.775V/1.0V/1.4dB;
输�阻抗(平衡/不平
衡)10KΩ/20KΩ;保
护功能:软启动/直流/
短路/过载/削峰/失真压
限/过热/开机�量淡� 3.
数字调音台1台:16路
数字调音台 4.设备机架
1个
(五)议价发起时间:****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2
产品免费质保期:1年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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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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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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