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隆自然资告[2024]7号)
全部类型广西南宁2024年12月19日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58186.2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隆安华侨管理区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500 | 建筑密度(%): | ≤10.000 | ||
绿化率(%): | 10.000≤ 并且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供电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供电用地 | 58186.26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677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B0232 | |||
起始价: | 1353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 | 挂牌结束时间: | **** | ||||
备注: 该地块位于隆安华侨管理区,宗地号:****GB01423,出让红线图编号为2024-108号。宗地实际出让总面积为58186.26平方米(折合87.279亩),宗地的土地批准用途为供电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主要规划条件:容积率≤0.5,建筑系数≤10%,绿地率≥10%且≤20%,建筑高度≤24米;该宗地的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24-108]及隆安华侨管理区****地块规划用地红线图的规定执行。按土地现状出让。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在本县****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隆安县****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隆安县****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隆安县****
**** 号地块:**** 08时00分 至 ****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期挂牌出让地块设有底价。 (三)出让合同的签订及付款方式 竞得人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支付成交地价款的50%,剩余的50%成交价款一年内付清。 (四)土地交付 按现状交付,地块范围内涉及地上附着物(构筑物)由竞得人自行处理,费用自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隆安县****
联 系 人:蓝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隆安县支行
开户账号:****151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