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昌都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全部类型西藏昌都2024年12月18日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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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若区、江达县、类乌齐县、左贡县、芒康县、洛隆县财政局: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藏财农指〔2024〕35号)和《昌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2024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的批复》(昌政办复〔2024〕12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县(区)2024年中央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预算849万元(项目代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列“****农林水”,支出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农林水支出”,其中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列“****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81号)、《西藏自治区****
二、请你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等文件规定,落实好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在组织预算执行中,要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特此通知。
附件:1.昌都市****
2.绩效目标及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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