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年产2.8万吨超细结构各向同性高纯石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全部类型云南丽江2024年12月18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2.8万吨超细结构各向同性高纯石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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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云南省丽江市****
邮编:674100
项目名称 | 年产2.8万吨超细结构各向同性高纯石墨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云南华坪产业园区石龙坝片区 |
建设单位 | |
评价单位 | 云南清蓝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云南华坪产业园区石龙坝片区,主要对现有“年产2.8万吨超细结构各向同性高纯石墨生产线”焙烧车间(1#、2#)及石墨化车间(1#、2#)进行改造,不新增占地,在不改变焙烧1#、2#两个车间及石墨化1#、2#两个车间占地面积的情况下,通过技术探索,改造单个炉室里产品摆放方案,在产品与炉墙间增加不锈钢钢板,提高导热均匀性、隔绝外部气体进入,产品距火道墙的距离由现在的200mm以上减少到100mm以下,增加石墨入炉量,石墨化炉外部尺寸上部增加高度500mm,使装炉炉芯宽度增加,实现年产3.6万吨超细结构各向同性高纯石墨规模。改建后,产品种类及质量均不发生改变。同时增加水洗塔及脱硫塔内喷头数量,增加喷雾面去除烟气中的颗粒物及二氧化硫;电捕焦油器由双电场设置为三电场;排气筒高度增加至45米。增加现有碱洗塔(3层)喷头数量,增大水泵功率,加大喷淋水流量,达到废气处理效果。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环保投资1771万元,占总投3.54%。 | |
主要环保措施: 一、施工期: 施工期间采取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物料卸、运输、存放采取遮盖措施,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经厂区已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施工过程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的先进设备,并加强养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切割机等高噪设备安装隔声设施;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分类后,可回收利用的部分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收集后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堆放场所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二、运营期: 1、废气: (1)焙烧废气、导热油炉废气、浸渍废气 本项目焙烧车间设置2套废气处理设施(一用一备),焙烧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沥青烟、苯并[a]芘)通过烟道收集经末端总风机引入“喷雾冷却塔+三电场电捕焦油器+双碱法脱硫塔”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经45米高排气筒(DA001)外排;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单独风机和管道抽至焙烧废气处理系统处理);浸渍废气包括浸渍罐废气、预热罐废气和沥青罐沥青熔化废气,主要污染物为苯并芘、沥青烟,浸渍罐废气(浸渍完成泄压时浸渍罐废气随沥青通过管道抽入沥青罐中和沥青熔化废气合并后一并处置);预热炉废气和沥青罐沥青熔化废气最终经烟道收集进入焙烧炉废气烟道,经废气处理系统末端总风机抽至“喷雾冷却塔+三电场电捕焦油器+双碱法脱硫塔”处理后通过4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气筒已建设废气在线监测设施(监测指标为:粉尘、NOx、SO2、烟气温度、烟气压力、烟气流速、O2含量、湿度)。 (2)石墨化废气 石墨化1#车间、石墨化2#车间分别设置废气处理设施,共用1根排气筒;石墨化1#车间石墨废气通过烟道收集进入“降尘室+2套并联的三级碱洗塔”处理后的废气经40米排气筒(DA002)外排。石墨化2#车间石墨提纯废气通过烟道收集进入“降尘室+3套并联的三级碱洗塔”处理后的废气经40米排气筒(DA002)外排。; (3)焙烧车间无组织废气 ①1#、2#焙烧车间焙烧炉填充物冶金焦在填装、吸料时产生的颗粒物经吸填料天车自带收集系统及旋风+布袋除尘系统(每个车间设置1套,共2套)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于车间内;破碎筛分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每个车间设置1套,共2套)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②1#、2#石墨化车间石墨化炉填充物煅后石油焦在填料、吸料时产生的颗粒物经吸填料天车自带收集系统及旋风+布袋除尘系统(每个车间设置1套,共2套)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于车间内;破碎筛分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每个车间设置1套,共2套)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③浸渍罐开罐时有少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焙烧炉废气处理设施总风机抽至焙烧车间废气处理设施同焙烧炉废气一同处置,未收集部分无组织排放于车间内,废气污染物为苯并[a]芘和沥青烟。 ④液氯站废气主要为液氯罐车卸车过程挥发产生的以气态形式逸出的氯气,属无组织排放。泄压或泄漏氯气经碱洗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1米排气筒排放(事故情况下使用)。 ⑤LNG站废气主要为储罐无组织挥发废气,通过集中放散的放散管排放,放散管口距离地面5米。 2、废水: 项目区实行“雨污分流”排水体制,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设备冷却废水、焙烧废气处理系统喷雾冷却塔废水、焙烧废气处理系统脱硫塔碱洗废水、石墨化废气处理系统碱洗废水、循环浓水净化系统废水、液氯站气化器废水。①设备冷却废水排入循环水池循环使用;②焙烧废气处理系统喷雾冷却塔废水排入循环水池后循环使用,少量油水定期和煤焦油一起交给曲靖银发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规范处置;③焙烧废气处理系统脱硫塔碱洗废水排入2#循环水池后加入生石灰再生还原成氢氧化钠溶液后再打回1#水池内循环使用,不外排;④石墨化废气处理系统碱洗废水排入循环水池循环使用,循环过程中产生的浓水排至循环浓水净水系统处理后作为副产品定期出售给化工企业(攀枝花钢企欣宇化工有限公司)作为原料使用;⑤液氯站气化器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表一B等级标准后外排至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初期雨水收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及焙烧车间废气处理系统循环用水。 石墨化废气处理系统循环浓水(含氯浓盐水)采用1套(处理规模20m3/d)絮凝-沉淀-压滤-过滤系统进行处理,废渣外售制砖厂(攀枝花市卓冶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原料再利用;浓水(以氯化钠为主的盐水)作为副产品定期出售给化工企业(攀枝花钢企欣宇化工有限公司)作为原料使用。 液氯站事故状态下泄漏的氯气经引风机进入碱喷淋塔,使用氢氧化钠溶液洗涤吸收后排放,碱洗废水通过自带碱液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事故状态下使用碱洗设备时,因氯气遇碱发生放热反应,需对碱洗设备进行间接冷却,设备冷却用水通过液氯站西北侧冷却循环水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风机安装消声器,设备安装减振垫,以及厂房隔声。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SW64,900-099-S64)。 危险废物包括电捕焦油器收集的焦油及喷雾冷却循环水池的含焦油废水等含焦油废物和废机油、废导热油,电捕焦油器收集的焦油及循环水池的含焦油废水等含焦油废物收集至煤焦油池中,定期委托点击登录查看进行处置;废机油、废导热油通过专用油桶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脱硫塔碱洗废水循环水池底泥经压滤机压滤脱水外售给攀枝花市卓冶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制砖原料;循环浓水净化系统废渣外售给攀枝花市卓冶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制砖原料;焙烧废品收集后回用于焙烧炉及石墨化炉作为填充物再利用;除尘器收尘作为填充物返回各个炉子再利用;废冶金焦沫收集后外售给攀枝花市卓冶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制砖原料;废煅后石油焦收集后作为增碳剂出售给炼钢企业(河南福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再利用和化粪池污泥和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公司清运处置。 5、地下水:项目地下水采取源头防控、分区**** 2、跟踪监测: ①监测井:依托本次评价现状监测井(3#),位于项目区西南侧(下游),定期对地下水采样监测,监测井管理执行《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相关要求。 ②监测项目:pH值、氨氮、溶解性总固体、石油类、硫酸盐、氯化物和苯并[a]芘。 ③监测频次:2次/年(枯、丰水期各一次);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液化气(LNG)气化站储罐区防渗罐池配套消防设施,可燃气体报警仪、泄漏报警仪,防渗围堰池1个。(2)液氯储罐为双层罐,储罐存放区配套防渗围堰池2个。氯气吸收区配套设置2套泄压释放氯气、事故释放氯气吸收装置(含事故风机、碱喷淋塔等);密闭厂房内设置氯气泄漏检测、视频监控等设施。安装有泄漏报警装置、有毒气体报警装置、火灾报警装置、避雷针、防静电设备和监控设备。液氯气化间北侧设置1个事故池。(3)公司导热油炉和导热油储罐区配套防渗围堰池1个。(4)事故应急池1个,紧邻初期雨水池。 |
丽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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