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主城区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湖北宜昌2024年12月18日
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主城区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宜昌市主城区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2、项目概况:宜昌市****
3、建设地址:本项目位于宜昌市主城区范围,涵盖西陵区、伍家岗区、高新区及点军区。
4、招标范围:包括宜昌市公共停车场及部分小区停车场内采购安装充电桩设备、变配电设备、高低压电缆、储能设备等及配套管沟、管线、设备基础、场地恢复采购安装等所有建设任务。项目要求消防监控设备、储能、充电桩、监控系统按照宜昌城市停车管理平台(及上级单位平台)的接口要求分业务及时开放和开发相应接口,并进行设备直连,保证设备的稳定性及数据准确性达到要求,并持续维护更新接口,以及在项目建设过程需要协调的所有事项及费用,均包含在投标人报价中。(详见工程量清单)
5、工期:360日历天(火车东站地面停车场土建、设备安装通电总工期30日历天;其他单一场站土建工期不得超过30日历天,安装通电15日历天,总工期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开工日期推算)。
6、质量标准:达到《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电力系统行业规范的合格要求、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合格标准,确保通过供电主管部门的验收并成功送电。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具备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承装、承修、承试为四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承担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
(2)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6、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7、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有综合类(C3证);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总人数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
补充说明:
(1)投标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法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8、投标人须提供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上传上述所有人员2024年5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并加盖公章,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无效)。
9、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并加盖公章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并加盖公章)
10、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至****23时59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栏目》。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上午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代理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宜昌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宜昌市****
联系人:李淑琼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