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
彰采矿告字﹝2024﹞001号
为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按照《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点击登录查看关于印发的通知》(辽自然资发〔2023〕101号)、《关于印发〈辽宁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辽财税规〔2024〕2号)等规定,
点击登录查看委托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1宗采矿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出让人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场所:阜新市****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场所:阜新市****
三、出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彰武县****
开采矿种:建筑用安山岩
地理位置:彰武县****
面积:0.2137平方公里,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X Y 序号 X Y
1 ****.****.1345 19 ****.****.7672
2 ****.****.7872 20 ****.****.8700
3 ****.****.6212 21 ****.****.7688
4 ****.****.6486 22 ****.****.7329
5 ****.****.4846 23 ****.****.5413
6 ****.****.2759 24 ****.****.3822
7 ****.****.1070 25 ****.****.2977
8 ****.****.7519 26 ****.****.0246
9 ****.****.4740 27 ****.****.7003
10 ****.****.8902 28 ****.****.9194
11 ****.****.5072 29 ****.****.1317
12 ****.****.2099 30 ****.****.4938
13 ****.****.7375 31 ****.****.1474
14 ****.****.0420 32 ****.****.3174
15 ****.****.4174 33 ****.****.8666
16 ****.****.9129 34 ****.****.7678
17 ****.****.9901 35 ****.****.7300
18 ****.****.4456 36 ****.****.9792
资源储量:639.72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110米至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生产规模:60万立方米/年;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竞得人在采矿权有效期间,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依法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绿色矿山,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须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通过审查,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相关义务。
拟出让年限:9年
矿业权出让起始价:834.15万元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二)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
(四)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竞买人参与本次采矿权挂牌报名需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要求账户内资金余额不低于1722.34万元,并续存至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结束。(拟出让矿区配套的办公厂房及不可移动设备等不可移动资产权利人参与竞买,账户内资金金额不低于矿业权出让起始价)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出让公告时间:****至****
挂牌竞价时间:****至****。
网上地址: http:****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申请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申请报名时间:****至****
(一)未在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的竞买人,报名前须到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登记等相关手续(注册方式:登陆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点击“注册”进行注册即可。咨询电话:****)
(二)注册时请注意公司名称、营业执照是否一致,因此导致报名失败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注册完成后,到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首页-下载中心-土地矿权下载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竞价操作手册,按操作手册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成功后即可得到出让文件一份。
(四)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壹佰陆拾陆万捌仟叁佰元(¥****元,挂牌起始价的20%)。另需提供企业账户开立银行出具的1722.34万元及以上资信证明原件。(拟出让矿区配套的办公厂房及不可移动设备等不可移动资产权利人参与竞买,账户内资金金额不低于矿业权出让起始价)
七、确定竞得人标准和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方式
(一)本次探矿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底价,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二)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人民币10万元的整数倍;报价一经提交,不得变更或撤销,允许多次报价。
(三)挂牌期限截止时,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其报价不低于起始价,确定为竞得人。
(四)自由报价截止时,如没有竞买人报价,挂牌结束。如有两个及以上竞买人报价,交易平台自动询问竞买人是否参与延时竞价,如没有竞买人参与延时竞价的,自由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如有竞买人参与延时竞价的,交易平台自动进入延时竞价程序;未呴应交易平台询问或不同意参与延时竟价的竟买人,不能参与延时竟价;延时竟价以自由报价的最高报价为起始价。
(五)竞得人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成交确认书与
点击登录查看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签订后,采矿权竞得人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辽财税规〔2024〕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一次性缴纳本次挂牌竞争确定的采矿权出让收益(成交价)。
八、注意事项和风险提示
(一)意向竞买人应全面、仔细阅读有关挂牌出让文件。意向竞买人一经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矿业权现状、出让程序及所列条件等所有公告内容完全了解并认可,对交易矿业权自愿承担相应风险。
(二)因受法律法规、相关规划、产业政策变化调整及其他因素等影响,致使未能办理采矿许可证的,出让人不承担相应责任。竞买人应认真阅读出让文件,充分考虑国家政策调整变化以及受矿区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纠纷问题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慎重决策。
(三)拟出让矿区已完成的《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等均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但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对此,竞买申请人应知悉并自行评估和承担风险,竞买人一经提交报名申请,即表示对出让采矿权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担。
(四)竞买申请人因其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遗忘或泄露密码、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竞买人参加竞买活动使用的计算机或网络环境遭到人为攻击和干扰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采矿权,仅指该采矿权范围内开采建筑用安山岩的权利,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和其他物权。所涉及的土地、林地草地、道路及地上附属物的处理,由竞得人依法依规办理用地、用林、用草等相关手续,自行与其他相关权利人协调解决。涉及安全、环保、电力、水利等其他部门管理职责,竞得人须按相关部门规定执行,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所需一切费用由竞得人承担。矿山开采对周边村屯、企业及群众的影响,由采矿权竞得人按照有关规定自行解决。存在以上问题无法协调处理而影响矿山开采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六)彰武县****
九、对交易采矿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向
点击登录查看提出。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前,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由挂牌交易机构予以澄清。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将取消竞得人资格,没收竞买保证金,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一)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的;(二)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三)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事实的;(四)采取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等违法违规手段竞得的;(五)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出让公告相关信息同时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彰武县人民政府官网和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上述网站发布,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二)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可自行现场踏勘,真实了解存在的采矿、用地相应风险情况,意向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需查阅矿区****
点击登录查看出具的介绍信至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查阅,资料不可复印、不可外带。
(三)竞买人成功竞得后,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通过审查,将原彰武鑫峰矿业有限公司的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的任务纳入新的方案中,按照批准的方案保质保量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作。如未按规定完成治理任务,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与责任由竞得人承担。
(四)竞买人必须按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矿山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确保矿山环境面貌、开发利用方式、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现代化矿山建设、矿地和谐和企业文化等各方面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投产一年内必须建成省级绿色矿山,未能按时建成的,须停产整顿,直至建成后再恢复开采。
(五)本次采矿权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