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洪自然资告字[2024]22号)
全部类型湖北荆州2024年12月18日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293.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洪湖市****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5.000 | 建筑密度(%): | <22.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8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264.15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29.35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6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470 | |||
起始价: | 60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备注: 1.地块商住比为0.1:0.9; 2.本次拍卖出让文件以点击登录查看印发的文字版本为依据,各互联网站下载的电子版仅做参考,此文件的解释权人属点击登录查看。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除法律、法规和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凡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搞商品房开发、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不能参与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洪湖市土地交易中心或者湖北省一九一六拍卖有限公司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洪湖市土地交易中心或者湖北省一九一六拍卖有限公司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10时30分在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不设底价,采用增价拍卖的方式,按照价高者得规则确定竞得人。 2.自公告之日起拍卖宗地在其所在地公开进行展示,出让人和拍卖人不对拍卖宗地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踏勘,也可联系出让人或拍卖人进行现场踏勘。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洪湖市****
联 系 人:欧阳维 刘 艳
联系电话:**** ****
开户单位:洪湖市非税收入征收结算中心 洪湖市非税收入征收结算中心 洪湖市非税收入征收结算中心
开户银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湖支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洪湖支行营业部 中国银行洪湖支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1**** 0110 19 1**** 0189 99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