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机电专业设备安装工程III标段项目部管卡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北京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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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编号:****
点击登录查看北京市****因现场施工需要,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清单如下表),本次询价只接受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om/)注册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在线报价,请有意向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于****下午14点00分之前将报价文件签字盖章扫描件(所有报价文件资料须扫描成一份PDF文件)上传至铁建云采平台并进行报价维护操作。
一、物资需求表
详见附件1:《物资设备采购清单》
二.有关要求:
1.项目简介
.1 项目概况
北京市****
本线最高速度目标值采用80km./h,授电制式采用DC1500V接触网。
本标段包括星火站前区间(站前区间里程K37+368. 819)至设计起点里程(设计起点K30+0. 000) 范围内的石佛营站、朝阳公园站、团结湖站、工人体育场站、东四十条站,共5座车站及相邻区间。各系统招标范围如下:
1) 标段内通风空调、给排水及消防、动力照明、BAS、ACS安装;
2) 标段内车站二次砌筑及站房装修;
3) 标段内电缆桥架、集成吊顶综合承载体系、热镀锌无缝钢管、球墨铸铁管、不锈钢管、消防器材、水管电保温、卫生洁具、各类阀门、空调水水处理设备、各类风口、复合硅酸盐防火板等采购及安装;
4) 标段内正线动力照明配电箱采购及安装;
5) 标段内双面彩钢复合风管采购及安装;
6) 全线通风空调群控系统设备采购及本标段内安装。
2.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2.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询价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报价。
2.2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2.3质量保证能力:出具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近1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2.4供货业绩:具有近一年与本次询价物资相同类型的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3.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投标物质量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投标单位资质证书、相关业绩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4.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6.货物验收方式:
货物到工地后,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乙方应提供随货同行的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双方共同确认验收数量。
7.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7.1原则上无预付款。
7.2乙方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经到货验证(包括委外检测)合格,乙方提供相关票据后30日内,甲方支付货款总价的100%。
7.3支付方式包括电汇、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
7.4如果建设单位拖欠甲方工程款,甲方拖欠乙方货款时不构成违约。在业主拨款不到位的情况下,甲方支付可以顺延(或延迟支付,待业主拨款到位后支付)。
7.5货款严禁进行债权转让,否则承担转让金额的百分之二十作为违约金(甲方书面同意除外)。
8.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9.报价有效期:360天。
10.其他要求:双方应向对方提供参与实施本合同的相关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并明确职责,确保联系畅通,包括:负责人及其职责,计划安排人员及其职责(需方调度),计划实施人员及其职责(供方调度),运输司机及其职责,工地验收及签收人员及其职责;结算及收款人及其职责。对于名单以外的人员参与本合同实施的,必须经过合同法定代表人书面确认后方可参与实施本合同。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7.1采购人及使用单位联系方式:
(1)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北京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15797694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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