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景宁经济开发区(省级)澄照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澄照新上变电站电力管道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浙江丽水2024年12月16日
浙江景宁经济开发区(省级)澄照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澄照新上变电站电力管道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景招A[2024]066号
1.招标条件
浙江景宁经济开发区(省级)澄照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澄照新上变电站电力管道配套工程已 景宁畲族自治县****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委托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行政监督部门为 景宁畲族自治县****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的主要内容为道路工程:本次新建道路长280.948米,道路宽10米,新建沥青道路面积为2804.89平方米。道路北侧人行道宽1.5米,道路南侧人行道宽2.5米,新建人行道1304.98平方米。给排水工程:新建雨水管道534米,新建雨水检查井23座,新建污水管道477米,新建污水检查井23座,新建给水管道603米,给水构筑物14座。电力电讯工程:新建20*Φ175+2*Φ100孔排管1050米(其中破/复水泥路面200米,破/复人行道铺装面200米),新建16*Φ175+2*Φ100孔排管1830米(其中破/复水泥路面150米,破/复人行道铺装面1320米),新建12*Φ175+2*Φ100孔排管450米(其中破/复水泥路面30米,破/复人行道铺装面420米),新建9*Φ175+2*Φ100孔排管1230米(其中破/复水泥路面805米,破/复人行道铺装面200米),3米直井120座(其中5破水泥路面做现浇),新建电缆沟60米,新建20*Φ175+2*Φ100孔顶管30米,移植人行道绿化树木200棵。敷设ZC-YJV22-8.7/15-3x150电缆 1千米,ZC-YJV22-8.7/15-3x70电缆 2千米。
新建路灯26盏,照明管线为545米,配电箱一个;电讯井8个,电讯管道长度为291米。
绿化工程:园区****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涉及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最高投标限价:**** 元(其中含税暂估价362850元,含税暂列金****元,不下浮)。
2.4施工总工期:240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7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存在可能影响项目目标的实现。《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之规定)。
2.8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8.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8.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 ;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8 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 1 个;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 。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 。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CA锁办理咨询电话:****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9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 )。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景宁县****
联系人:潘先生 联 系 人:陈巧红
电话:**** 电话:****
行政监督部门: 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通讯地址:景宁县人民北路2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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