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甘肃平凉2024年12月16日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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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泾川县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交易编号 | **** |
采购方式 | 公开 | 资金来源 | |
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电话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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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 08: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 15:00:00 |
竞价开始时间 | **** 15: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 17: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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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泾川县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001 | **** | 服务类 | 300000.0 |
公告内容
泾川县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甘肃省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有关规定,点击登录查看受泾川县卫生健康局的委托,对泾川县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各投标人前来响应。
2.项目名称:泾川县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3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投标)。
4.服务内容: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服务一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三证合一,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两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凭证和税收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 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投标人须未被列入到“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 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查询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为准);
(3)投标人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查询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为准);
(4)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 中 的“行贿罪”查询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查询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为准)。
3、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完整的服务方案(根据服务要求进行编写)。
三、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1.投标人请于****8时30分00秒至****15时00分00秒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 格式加盖公章)。
2.竞价时间:****15时00分00秒至****17时00分00秒。
3.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公告要求按时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内容不全以及未按竞价时间进行报价者视为无效投标。
4.评审专家会将对各供应商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评审,根据实施方案择优推荐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未按规定时限、要求上传或内容不全者将不予通过。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 1 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投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2.结果公示:
(1)本项目投标人资质资料由评审专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按公告竞价时间要求时限进行网上报价,网上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依据最低价中标法自动确定成交人,随后发布成交公示。
(2)因系统设置原因成交通知书中显示的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特别申明招标人为泾川县卫生健康局。
(3)投标企业一旦报名响应投标,资格审查通过参与竞价的投标人在竞价结束后三日内须将投标响应文件(正本一份,电子版 word及PDF格式 U盘一份)递交或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否则造成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企业承担。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泾川县卫生健康局
地 址:甘肃省平凉市泾川县文旅大厦8楼
联系人:赵越
电 话:****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甘肃省平凉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