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点击登录查看闵行校区新工程馆项目石材采购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招工 2024B00025(采购代理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点击登录查看闵行校区新工程馆项目石材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80.972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点击登录查看闵行校区新工程馆大楼室内所需大理石石材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点击登录查看闵行校区新工程馆项目石材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点击登录查看闵行校区新工程馆项目石材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节能政策、监狱企业、福利企业发展等相关政策(若供应商未主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则视为不适用以上政策)。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 2)响应人应为石材生产厂家或具有石材生产方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的经销商或代理商;
- 3)响应人与采购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等项目参与各方不存在控股、管理等利益关系;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年 12月 14日 09时 00分到 2024年 12月 18日 16时 00分
获取方式:详见本比选公告“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12月 26日 09时 30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 12月 26日 09时 3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闵行校区新工程馆项目石材采购
- 项目编号:招工 2024B00025
- 预算金额:90万元
- 比选控制价:80.972万元
- 采购需求:点击登录查看闵行校区新工程馆大楼室内所需大理石石材,具体位置及面积详见图纸。本次比选包含搬运费(供货到指定区域)、装卸费、检测费(需提供所供石材的检测报告),石材排版切割损耗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铺装及铺装后表面结晶处理由总包实施。比选图纸、比选文件、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工程量以及完成为此工程量相关的一切工作。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交货周期:中标后 20日历天内提供甲方确认封样的第一批石材(不少于总量的 20%),后根据现场进度分批供货到现场,总供货周期不超过 40日历天。
(二)获取比选文件
- 获取时间:从 2024年 12月 14日至 2024年 12月 18日,每天上午 9:00至 11:00,下午 13:00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电子邮件申请获取(****@qq.com)。
- 获取方式: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上述获取日期范围内通过以上邮箱发送申请资料,经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获取比选文件,本次比选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 1000元/份,售后不退。
(三)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24年 12月 26日 9点 30分(北京时间)
- 地点:上海市****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日历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5.1电子邮件申请获取比选文件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 (1)法人授权委托书(需注明项目名称、有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原件扫描件);
- (2)授权代表的个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 (5)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
- (6)如为石材生产厂家的经销商或代理商应提供石材生产方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
- (7)提供近三年内(2021年 12月 01日至投标截止日)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合同金额为不小于 56万元及以上的石材供货项目,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合同需附关键页)(原件扫描件);
- (8)在点击登录查看招投标与政府采购办公室网站 https:****;
- 注:电子邮件申请时请在邮件中注明单位名称、联系方式,联系人必须是授权委托书中的授权代表(若是法定代表人申请的,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扫描件)。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有权拒绝接受其申请。申请单位对扫描件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若被核查有不一致或弄虚作假,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并承担相应责任。
5.2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申请成功后,请将下列资料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另行单独递交给代理机构:
-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 (2)授权代表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复印件加盖公章)
-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 (5)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 (6)如为石材生产厂家的经销商或代理商应提供石材生产方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 (7)提供近三年内(2021年 12月 01日至投标截止日)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合同金额为不小于 56万元及以上的石材供货项目,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合同需附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 (8)在点击登录查看招响应与政府采购办公室网站 https:****;
- 发送邮件申请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响应单位的资格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小组决定。
5.3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及“点击登录查看数字化采购平台 https://pboffice.sjtu.edu.cn/”发布;
5.4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以上媒体通知,请响应人关注。
5.5响应人须在开启前,通过“数字化采购平台”-“供应商入口”(pboffice.sjtu.edu.cn)完成注册及实名认证,具体操作详见“[数字化采购平台]供应商注册实名手册” https://pboffice.sjtu.edu.cn/sfw_cms/e?page=cms.news&cid=103252&nextcid=100836,注册及审核如有问题咨询电话 400-101-033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上海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上海市****
联 系 人: 张雷雷、奚劲松
电 话: ****-0992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