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公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全部类型江苏扬州2024年12月13日
项目名称:
计划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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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周期: 365 天
报价方式: 价格
评选方式: 综合评分
采购成本价: ¥0
服务地址:
询价通知书: 询价通知书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座机电话: ****
报名开始时间:
报名结束时间: **** 00:00:00
发布时间: **** 15:48:59
采购编号: ****
采购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二家流标。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
供应商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注册的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注:①如供应商为非企业法人,则2和4项无需提供。
②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异议处理项: 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