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县自然资源局采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闲置土地认定书招标公告(原标题:闲置土地认定书(2024-28))
全部类型贵州遵义2024年12月10日
2024-28
闲置土地认定书
余庆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经出让取得位于余庆县构皮滩镇构皮滩村处(构皮滩水电站旁)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宗地号:2021CR-53号),于****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合同中约定:“出让宗地的用途为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70年;建设项目在****之前开工,在****之前竣工”。你公司取得该宗土地使用权后,于****办理了不动产权手续,不动产权证号:黔(2022)余庆县不动产权第****号,面积43185.19平方米。又于****将该宗地进行了分宗,办理了五宗不动产权手续,五宗的证号分别是:黔(2023)余庆县不动产权第****号,面积6100.0平方米;黔(2023)余庆县不动产权第****号,面积4300.0平方米;黔(2023)余庆县不动产权第****号,面积10185.19平方米;黔(2023)余庆县不动产权第****号,面积16500.0平方米;黔(2023)余庆县不动产权第****号,面积6100.0平方米,土地用途均为城镇住宅用地。
你公司在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未编制土地利用开发设计方案,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以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等手续,也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及开发条件进行开发建设,涉嫌土地闲置。我局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二条规定,于****向你公司送达《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余自然资闲置〔2024〕08号),依法对你公司的上述宗地情况进行调查。经对你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调查陈述、现场勘测和有关资料核实,你公司在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进行开发建设,其行为已构成土地闲置。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我局认定你公司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进行开发建设属你公司自身原因导致宗地闲置,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你公司对以上认定无异议的,后续将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四条相关规定对你公司闲置土地进行处理。
****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联系电话:****)
贵州燃气集团遵义市燃气有限公司-2024.11.25-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气瓶、背板检测-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遵义20241225
遵义医科大学实验动物采购项目(二次)需求公示
招标预告遵义20241225
贵州恒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安高速扩容配套工程(遵义)项目普通混凝土运输服务采购(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遵义20241225
采购食堂用具一批竞价公告
招标公告遵义20241225
2024年关于2025年节日气氛物资采购计划
招标公告遵义20241225
贵州省遵义汽车运输(集团)黔交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新能源巡游出租车采购(二次)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遵义20241225
遵义市红花岗永乐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12月政府采购意向
招标预告遵义20241225
遵义市红花岗永乐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12月政府采购意向
招标预告遵义20241225
答疑正文.pdf
招标变更遵义20241225
【1月化验用耗材询价】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遵义2024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