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城洪门湖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修复与保护项目(一标段)-绿化工程专业分包竞价公告
全部类型江西抚州2024年12月10日
江西南城洪门湖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修复与保护项目(一标段)-绿化工程专业分包公告
为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本公司特向社会公开竞价选取江西南城洪门湖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修复与保护项目(一标段)-绿化工程专业分包施工单位。现通过现场各参与投标供应商的有效报价,以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江西南城洪门湖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修复与保护项目(一标段)-绿化工程专业分包施工单位。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二、采购需求、控制价和供货期
2.1采购需求和控制价: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工程量 (暂定) | 控制单价 (元) | 小计 (元) |
1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招标控制总价暂定(元): | ****.81元 |
注:
2.1、以上控制单价含税(9%的税点)、含运输、含栽种、含上车及卸车且包含所有主辅材及栽种需要的人工费、机械费等一切费用(即包干价)、含养护两年(包成活),中标单位需提供9%增值税专用发票。
2.2、各潜在的投标单位报价均不得高于招标控制单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不参与排序。
2.3、具体施工严格按照施工图及现场实际情况施工,本工程的工程量为暂定量,结算时工程量以招标人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准,结算单价按中标单位的中标价(下浮比例)为准。
2.4、乔木全冠需四个点支撑,灌木杯苗,整个绿化工程的养护期为两年。
2.5、中标单位还需对部分种植土进行清理平整,招标人不进行另外计费。
三、工期
3.1、供货期:暂定一年。
3.2、中标单位每次供货前需与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对接,项目负责人提出发货通知后,中标单位须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该批次供货,并送达指定地点。
四、质量要求
4.1、中标单位包100%成活率(含死绿化苗木进行更换)并满足招标人项目竣工验收标准。否则招标人有权下令让其进行整改,对于不配合整改或故意延误工期的中标单位,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将其列入黑名单并推送相关监督部门,在此期间因中标单位的原因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4.2、若清单描述与图纸有不一致之处,可参考图纸要求,中标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图及招标人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及施工,供货前需与招标人进行确认。中标单位提供的材料质量、性能、外观等必须符合国标质量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中标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施工规范和设计等文件要求施工,否则招标人有权下令让其进行整改。对于不配合整改或故意延误工期的中标单位,提供不合格或不符合招标人要求的产品,中标单位必须在72小时内整改完成,保证检验验收合格;72小时内不能整改完成的、整改后仍检验验收不合格的、中标单位未按招标人要求时间内整改完成的,超过3次及以上,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止合同,没收其保证金并将其列入黑名单并推送相关监督部门,并在此期间由中标单位的原因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开始计算)。
五、付款方式
5.1、工程进度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90%;结算审核后拨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97%,剩余尾款3%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不计息)。
六、投标保证金
6.1、保证金缴纳形式:保证金须从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帐户)转入指定招标人账户。保证金的金额:41000元(只允许转账,不接受保函,转账时备注项目名称,以便核对查实,如未注明项目名称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1)户 名: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上饶银行南城支行
账 号:****047752
行号:****
(2)户 名: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赣州银行南城支行
账 号:********
行号:****
(3) 户 名: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城支行
账 号:****
行号:****
(4) 户 名: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城支行
账 号:********
行号:****
6.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下午17时前。
6.3、未中标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开标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6.4、保证金是否到达招标人指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以招标人确认为准。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须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账,未在规定的时间到账,未备注项目名称,均自动取消其参与该工程投标的资格,不参与后续开标流程。
七、报价材料(所有报价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并装于密封袋,密封袋封面备注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电话且在密封袋封面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如果报价单位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其报价将被判无效或拒绝,并退还给投标单位)
7.1投标报价单(详见附件1,只允许一个报价,报价有小数点的只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7.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7.3有效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7.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7.5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7.6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7.7委托人现场报价的需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7.8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注:多页的报价单需每页正面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如只有骑缝章不作为有效报价。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8.1、各潜在的投标单位到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网址:http://ztb.jxfz.gov.cn/nc/)自行下载;
8.2、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4 年12月 13 日上午9:30分。
8.3、开标地点(报价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行政服务中心4楼开标二厅)。有意参加报价的投标单位,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带好相关报价资料到开标地点签到报价。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以受理。
九、其他
9.1、本项目采用单价同比例下浮的方式进行报价,以下浮比例最多中标(报价有小数点的只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投标报价(单价同比例下浮率)从多到少进行排序,排序第一的为中标候选人。若投标单位报价(单价同比例下浮率)出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同最多报价(单价同比例下浮率),则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来确定中标候选人。
9.2、本工程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建筑垃圾的清运、验收前的的清扫等由中标公司自行负责。
9.3、潜在的投标单位报价均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不参与排序。
9.4、签订合同时以中标单位的中标价为准,确定合同单价或总价(有小数点按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9.5、中标单位在施工中有以下要求:
A中标单位在施工全过程的人员安全管理由中标专业分包单位负责,招标人不涉及施工全过程中的人员安全管理;
B 施工过程中的人员意外险由中标专业分包单位负责。
9.6、投标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报价单需按招标人提供的报价单模板进行填写报价,投标单位不得自行更改报价单模板及内容,否则按废标处理(详见附件,投标报价不允许手写,需每页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否则按废标处理)。
9.7、中标单位和招标人应当自中标之日(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天内,订立书面合同。未及时签订合同的,该中标单位中标资格作废,并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需缴纳中标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银行转账,不接受保函),若中标单位未在中标之日(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7天内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自动弃权,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列入黑名单并推送相关监督部门。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施工完成且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当中标单位完成的工程量达到实际工程总量的30%时,履约保证金可转换为相应金额的保函(银行保函或商业保函),开具履约保函后,履约保证金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9.8、各潜在投标单位,充分考虑相关因素,也可以参照施工图纸(需参考施工图纸的可到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南城县分中心网(http://ztb.jxfz.gov.cn/nc/)上自行下载或与招标代理联系****),合理报价。
9.9、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需将本次投标的相关资料(按公告中第七条提供)装于密封袋并在密封袋的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密封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及电话)。如果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其报价将被判无效或拒绝,并退还给投标单位。
9.10、潜在的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充分考虑低价中标的报价风险,合理计取利润,谨慎报价。
9.11、具体施工严格按照施工图及现场实际情况施工,若清单与图纸有不一致之处,参照图纸,按招标人要求施工。
9.12、各投标单位不得围标、串标、买标、卖标,一经发现立即移交相关司法部门处理,并将记录其不良行为,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一至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司所有项目的招标。
9.13、因中标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而造成的恶意讨薪行为(相关部门留有讨薪记录的),每发生一次,我司将扣除合同总金额的1%对其进行处罚。并将记录其不良行为,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一至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司所有项目的招标。
9.14、针对中标后放弃中标的投标单位,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拉黑一至三年并报送住建、人社等相关单位。
9.15、中标单位每次请款时,都需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
9.16、公告中未涉及的相关事宜,中标单位可与招标人合同中约定。
9.17、潜在的投标单位对本公告有疑问的请与招标代理联系(联系人盛林云:****)。
9.18、本次项目的招标代理费200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
9.19、本公告中“本项目或本次项目或本工程”是指江西南城洪门湖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修复与保护项目(一标段)-绿化工程专业分包。
9.20、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点击登录查看。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南城县****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南城县维也纳25楼
联系人:盛林云
联系电话:****
****
附件
报 价 单
江西南城洪门湖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修复与保护项目(一标段)-绿化工程专业分包 | ||||||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工程量 (暂定) | 控制单价 (元) | 投标单价同比例下浮率(%) |
1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详见工程 量清单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注:投标报价不允许手写,否则按废标处理。
1、一切响应招标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点击登录查看。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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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变更抚州2024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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